2023年杨浦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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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区域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更好地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现就本区2023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部署、规范程序

  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常住人口变化,制定本区入园工作方案,基本满足本区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各幼儿园根据教育局统一部署,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按照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工作阶段的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实施“一网通办”,方便家长,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二)因地制宜、妥善安排

  根据本区生源信息采集和资源配置情况,对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地段生)进行相对就近划块,坚持在人户一致入园优先的前提下,统筹协调、妥善安排,保障符合条件有需求的适龄幼儿入园。

  (三)民办幼儿园地段生优先

  继续实行向民办幼儿园购买学额政策。民办幼儿园在优先满足地段生入园需求基础上,可根据学额情况扩大入园范围,有序录取。

  (四)确保小班、增开托班

  根据《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要求,民办幼儿园、集办托儿所、公办幼儿园在确保小班的基础上增开托班。

  (五)严格控制班额与学额

  各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局规定的入园计划数制定入园工作方案,控制班额与学额。紧张地区幼儿园按入园细则逐层录取。

  二、 工作内容

  小班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实施“一网通办”。

  ( 一)信息登记

  1.登记对象的范围: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的监护人。报名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的幼儿监护人不作为此次统一入园信息登记的对象。

  2.登记对象及幼儿的条件: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本市户籍适龄幼儿须持有居民身份证(号);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籍适龄幼儿须持有护照。

  3.登记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20日—4月27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统一的入园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4.信息登记确认和修改: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如发现“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已办理入园所需各类证件,但未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自行在系统中进行修改或登记。

  5.线下补充信息登记:2023年5月11日—5月24日(13:30—16:30),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幼儿;监护人登记信息成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通过电话预约31151798(直线)、65017733或31157733转5565、5555(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凭电话预约号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学前教育招生办公室(抚顺路393弄11号)办理。

  (二)报名验证

  2023年5月11日—5月2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按照杨浦入园条件完善幼儿和监护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选择对应园所进行报名验证,确认提交相关信息。

  2023年5月11日—5月24日(13:30—16:30),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通过电话预约31151798(直线)、65017733或31157733转5565、5555(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凭电话预约号到学前教育招生办公室(抚顺路393弄11号)办理。“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2023年5月25日—6月11日,幼儿园将完成相关报名验证信息审核,审核不通过将电话与监护人进行联系。

  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的报名验证条件

  (1)公办幼儿园报名验证对象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按照“园所报名验证、对口录取”的原则选择“对口公办园”报名验证,如报名验证数大于计划数的幼儿园将对入户年限、房屋产权人等人户信息制定入园实施细则并公示,由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

  ①持有2023年5月11日前入户的本地段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儿本人)。

  ②持有2023年5月11日前办理的本地段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区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2)区域集中报名验证对象条件:符合下列集中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选择“区域集中”报名验证,按照“集中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

  ①持有2023年5月11日前办理的杨浦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市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的适龄幼儿。

  ②持有2023年5月11日前入户的杨浦区集体户口,且实际居住地(以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在杨浦区的适龄幼儿。

  ③持有2023年5月11日前办理的杨浦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为父、母)、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本区动拆迁安置证明(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的适龄幼儿。

  (3)民办幼儿园、集办托儿所报名验证对象条件: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均可自主选择“民办幼儿园或集办托儿所”报名验证。

  2.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的报名验证条件

  (1)区域集中报名验证对象条件:符合下列集中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选择“区域集中”报名验证,按照“集中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

  ①持有港、澳、台、外籍的来往内地通行证、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父母一方持有杨浦户籍或杨浦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杨浦区),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杨浦区)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适龄幼儿。

  ③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杨浦区),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杨浦区),并能提供本区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2)园所报名验证对象条件

  ①民办幼儿园: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均可自主选择民办幼儿园报名验证,满额为止。

  ②集办托儿所:符合上述区域集中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或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杨浦区),并能提供本区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幼儿本人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杨浦区)均可自主选择集办托儿所报名验证,逐层录取,满额为止。

  各幼儿园须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和发育迟缓适龄幼儿随班就读。凡符合公办幼儿园报名验证条件的,智力轻、中、重度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和发育迟缓等适龄幼儿,持指定医疗机构的诊断报告或残疾证等有关证明材料,选择鞍山幼稚园(学前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图们路3号)报名验证,统筹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教点。

  (三)录取通知

  2023年6月12日,各幼儿园基本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并向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发放录取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公开入园信息

  1.教育局通过“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一教育局专栏一杨浦招生与考试(网址:http://www.shyp.gov.cn/shypq/yqyw-wb-jyjzl-ypzs/)”向社会公布信息如下:

  (1)杨浦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方案;

  (2)本区入园信息,包括各幼儿园入园计划(班级数)、对应区域范围、入园办法、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

  (3)本区民办幼儿园地段生政策;

  (4)本区幼儿园插班转园政策;

  (5)本区公办幼儿园托班入园政策(2023年6月8日公示);

  (6)教育局学前教育阶段入园咨询电话、入园工作监督电话和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2.各幼儿园线上公示的方式为本单位网站的“信息专栏”或微信公众号,线下公示的方式为幼儿园门口和居委会张贴入园简章等形式,公示内容为入园对象、入园条件、入园流程等信息。

  2023年4月14日—4月19日,全区有意愿的公民办幼儿园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园所开放日活动。

  (二)规范入园工作

  入园工作实行单位法人负责制。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入园工作期间人员培训、组织协调、行政值班、宣传解释、周边综治等工作,确保入园工作安全规范、平稳有序。各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

  (三)做好咨询服务

  教育局和幼儿园开通入园咨询电话,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服务,加大政策宣传。教育局入园咨询电话31151798(直线)、65017733或31157733转5565、5555(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各幼儿园入园咨询电话详见公示信息。

  (四)加强监督管理

  教育局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阶段入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依纪查处入园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幼儿入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入园工作监督电话:31151805,信访接待部门地址:长岭路91号。

  附件:2023年杨浦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

2023年杨浦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具体工作

4月14日

上海杨浦·教育局专栏网公示《杨浦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方案》及本区入园信息;

各幼儿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口和居委会公示入园信息

4月14日—4月19日

幼儿园可选择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园所开放日活动

 

4月20日—4月27日

适龄幼儿监护人进行幼儿入园信息登记

5月11日—5月24日

已完成信息登记的适龄幼儿监护人,按照杨浦入园条件进行网上报名验证

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线上操作的监护人,通过电话预约进行线下补充登记、报名验证

5月25日—6月11日

各幼儿园完成相关报名验证信息审核

区域统筹协调入园工作

6月12日

发放录取通知

6月14日始

新生报到

  注:6月8日公示杨浦区公办幼儿园托班入园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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