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关于推广及应用电子证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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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体规〔2021〕186号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电子证照是“一网通办”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基础工具。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和保障“一网通办”改革的决定》,积极拓展电子证照在体育领域的应用,促进体育服务更加便利、便民,现就做好体育领域推广及应用电子证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启用本市体育领域相关电子证照。目前,本市政府核发的体育领域电子证照包括上海市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许可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等7项(见附件)。相应电子证照可以通过“随申办”移动端以及本市授权的其它服务渠道使用。

  二、政务服务领域优先使用电子证照。严格落实本市“两个免于提交”有关要求,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过程中,可以通过市电子证照库获取业务办理所需电子证照的,用证单位不得要求办事人提供实体证照。本市电子证照制发证清单可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查询(https://zwdt.sh.gov.cn/zwdtSW/certificationList/index.jsp)。

  三、在体育场景推广及应用“不带实体证”。在市、区两级体育场馆、体育类博物馆等场所,逐步推广及应用相关电子证照,各运营主体应将市民通过合规渠道提供的电子证照视为合法有效证件。同时,鼓励上海体育博物馆、上海棋牌文化博物馆、上海市科技体育教育展示馆以及市级公共体育场馆率先实现身份证等电子证照的入馆核验、身份登记。

  四、特定群体电子亮证享同等相应待遇。鼓励有条件的体育场所、体育类博物馆在特定节日举办教师节、医师节、儿童节、重阳节等主题活动,设立老年人、学生等优惠专场,对能提供学生证、老年证、护士证、教师证等特定群体电子证照,符合免费、低收费优惠条件或免费获取活动物品的,应予以其享受同等待遇。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相关单位应当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加大电子证照应用宣传推广力度。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电子证照应用说明,线下在相应场馆、博物馆入口处通过易拉宝等宣传物品,对区域内已形成的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加大宣传,营造全民使用电子证照的良好氛围。

  六、做好技术对接及配套资金保障工作。尚未与本市电子证照库进行技术对接的单位,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主动与局信息办或区电子证照综合管理部门联系,会同大数据中心做好本单位业务信息系统与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的对接改造及扫码设备等软硬件支撑工作,同时确保电子证照应用的数据安全。

  七、加强异议数据反馈。各类主体在使用体育类电子证照过程中,对证照数据有异议的,应积极向市、区两级体育行政部门反馈,促进有误证照数据更正,保障电子证照数据质量不断提升。

  特此通知。

  附件:本市体育领域电子证照制发证清单

  上海市体育局

  2021年12月3日

  附件

本市体育领域电子证照制发证清单

序号

电子证照名称

1

上海市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许可证

2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审批)

3

健身气功站点注册证

4

关于市级体育社会组织成立的批复意见

5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的审批)

6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审批)

7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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