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三批认定上海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通知
沪知局办〔2024〕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我局近期组织实施了第三批上海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认定工作。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审议及公示等程序,现认定以下6家单位为第三批上海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上海国际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东方品牌文化发展促进中心
望上述单位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方案,结合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项目,支持提升本市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专业化能力水平,更好助力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和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建设。
特此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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