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电子证书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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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电子证书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的通知

沪建质安〔2023〕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要求,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本市“一网通办”工作要求,现就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考核合格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通知如下:

  一、证书启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证

  书具备与同名纸质证书相同效力。自 2023 年2月1日起,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电子证书正式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书同时废止。

  二、证书样式

  电子证书采用OFD文件格式,盖有经认证的电子签章,并附有二维码,电子证书样式执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书标准样式见附件。

  三、证书下载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后,可登录“上海一网通办” (https://zwdt.sh.gov.cn/)平台“我的证照”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OFD文件)。也可通过手机“随申办”APP,在“亮证”中选择“个人”添加证照,“按委办分类”选择“市住建委”,点击添加“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特种作业证书”,点击查看或下载该证件图片。

  四、证书查验

  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查询核验电子证书实时信息:

  (一)登录“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查询验证;

  (二)使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三)手机“随申办”APP亮证;

  (四)登录“上海市建交人才网”(https://jjrc.zjw.sh.gov.cn/)—“我要查”—“证书查询”—“建设类考试”—“证书查询”(建筑施工特种作业)。

  五、其他事项

  (一)在使用电子证书过程中,持证人员、企业及管理部门如有疑问和建议,请及时与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1-63120883)。

  (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同一人员不得持有多本相同专业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已持有外省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本市不再发放同专业证书。

  附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电子证书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样式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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