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上海市机电类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工作完善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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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委发[2017]38号),进一步优化机电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工作,完善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对标国际标准,按照最高标准和最好水平优化机电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工作,降低企业成本。聚焦关键环节,查找短板弱项,巩固提升优势,为企业提供精准化、具体化服务,提升企业感受度。完善制度体系,加强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扩大通关作业无纸化范围,引导企业自律。

  二、工作目标

  提升政府管理理念,转变政府管理职能,优化政府管理方式,再造机电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审核和通关全流程。将市商务委签发机电类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时限压缩到8小时以内,使机电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更方便快捷,签发更公开透明,通关更顺畅高效。

  三、主要措施

  (一)委托上海市商务行政事务中心部分事权

  1、上海市商务行政事务中心统一受理申请。上海市商务行政事务中心统一面对企业,受理企业线上和线下申请。

  2、委托上海市商务行政事务中心制作许可证。许可证打印工作委托给上海市商务行政事务中心,上海市商务行政事务中心完成打印、用印等全部制证流程。

  (二)扩大作业无纸化范围

  3、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进一步加强与海关合作,确保所有“一批一证”的机电自动进口许可证通关作业无纸化;对“非一批一证”的机电进口许可证主动改革,逐步扩大通关作业无纸化的范围。

  4、纸质许可证领取由申请人自行决定。保留“一批一证”机电类自动进口许可证打印服务,由申请人自行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领取。

  5、逐步推进电子许可证改革。按照商务部的部署,逐步推进实现机电类自动进口许可电子化,实现不见面审批。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6、建立企业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对进出口许可证申领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并按照年度进行动态调整。

  7、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有违规申领及使用许可证行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申请将按照商务部规定严格审查。

  四、工作要求

  8、加强实施保障。市商务委和上海市商务行政事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企业服务工作,配足窗口服务工作人员和资源,保障机电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发工作高效便利运行。

  9、加强宣传解读。针对许可证工作的新做法和新措施进行全面准确解读,通过宣讲会、培训讲座、网上发布等各种途径向企业加强宣传。

  五、附则

  10、本实施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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