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等关于印发《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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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工作的评估指导,保证试点建设质量,切实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江苏、浙江、安徽、江西、上海等省市市场监管局共同修订了《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评估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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