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虹桥商务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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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虹桥商务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虹商管〔2021〕57号

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20]21号),落实商务部等九部门《关于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函》(商贸函[2020]612号)精神,根据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市药品监管局、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虹桥商务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工作方案》(沪商贸发〔2021〕124号),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会同市商务委制定了《关于虹桥商务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方案》,已报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虹桥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1年6月10日

关于虹桥商务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及商务部等九部门《关于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函》精神,根据本市出台的《关于虹桥商务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虹桥商务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上作出的“培育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重要指示精神,以新发展理念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立足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把握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机遇,以“强化国际定位、彰显开放优势、提升枢纽功能”为主线,围绕进口贸易促进与创新,推动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举发展、传统贸易和数字贸易融合创新、进出口内外贸联动协同,促进消费提质升级与产业创新升级,建设开放共享的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着力提升服务长三角和联通国际的能力,努力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标志性区域、长三角强劲活跃增长极的战略承载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链接点。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面确立开放共享的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功能框架和制度体系,形成“一地、一港、一区、一都”与两大市场引领的“4+2”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格局。以多层次的进口展示交易与专业贸易平台,建成联动长三角、服务全国、辐射亚太的进口商品集散地;以全方位的进口贸易创新新业态,率先建成全球数字贸易港;以国际化的贸易新生态,建设新型国际贸易总部集聚区;以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赋能建设进口贸易主题特色的国际会展之都;建设上海国际技术交易市场,促进服务贸易进口创新发展;建设上海国际医药医械交易市场,促进高品质民生产品进口。加强区域协同与制度创新,促进内外贸一体化与便利化,成为全球高端进口资源要素配置新高地、高水平对外开放新窗口、区域协同发展新引擎,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标志性区域。

  ——进博会溢出效应持续放大。进博会进口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进博会常年展示交易平台服务能级显著提升,会展之都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进博会与长三角一体化的联动效应进一步加强。

  ——进口规模持续扩大。打造千亿级进口商品集散地。建成航空航材、医械医药、高科技消费品、化妆品、食品酒类、珠宝玉石、康养医美、时尚服装等专业进口商品贸易平台,其中百亿级专业贸易平台数量达到3个以上。进口贸易业态更加多元化,数字贸易额显著提升。

  ——进口结构持续优化。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和咨询等生产性服务进口贸易快速成长。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医疗器械、社区康复设备、养老机构护理设备,以及紧缺农产品进口规模持续扩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口贸易规模显著提升。

  ——进口能级持续提升。到2025年,虹桥商务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集聚外贸企业1万家左右,具有进口功能总部型企业数量达到350家左右,进口贸易高能级主体加速集聚,国际性贸易组织(机构)占全市比重达到25%以上。进口贸易发展和促进体系基本确立,核心区与四片区相互补充、各具特色的进口功能布局基本形成,服务辐射功能显著增强,成为扩大对外开放的国际平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力支撑、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渠道。

  二、重点任务与主要工作

  (一)打造进口贸易交易新平台,建设亚太进口商品集散地

  1、提升进口展示交易平台能级。做大虹桥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绿地全球商品贸易港、东浩兰生进口商品展销中心等展示交易平台。创新建设集商品进口、保税仓储、展示销售、售后服务、政策咨询等具有综合示范功能的进口贸易服务链,引入一批进口商品专业检验、检疫机构,提供“一站式”商品进口服务。吸引进口贸易企业入驻平台,并在贸易结算等方面给予便利化支持。提高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口贸易规模,高水平推进国别商品交易中心建设,适度增加适应国内消费升级需求的特色优质产品进口。建设亚太进口商品集散地。(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上海海关、闵行区政府、青浦区政府、东方国际、东浩兰生、绿地集团)

  2、培育一批进口专业贸易平台。聚焦高技术产业,建设先进装备展示交易平台,扩大先进装备、技术进口,促进产业升级。依托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推动航空要素交易发展,建设航空航材进口保税展示交易平台,支持探索飞机租赁、保税机位等领域的创新业务。争取虹桥国际机场空运整车进口口岸资质。培育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智慧家庭产品等新型产品以及虚拟现实、智能汽车、服务机器人等高科技消费产品进口交易平台。打造农产品交易平台,增加国内紧缺农产品进口。打造珠宝玉石、化妆品、康养医美、服装纺织、食品酒类等专业贸易平台,集散全球优质日用消费品,满足消费升级和供给提质。(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上海海关、市国资委、市发改委、民航华东管理局、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青浦区政府、东方国际、机场集团、东航集团、绿地集团)

  3、打造新一代进口商品消费商圈。承接进博会溢出效应,引进更多国内外中高端消费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集成店、概念店、快闪店和品牌代理机构总部,形成全球知名品牌区域消费中心、国际化消费体验中心。打造奥特莱斯购物商业集群。加快建设中高端消费新品发布展示中心,鼓励国际品牌开展新品发布活动。强化国际贸易、时尚设计、展览展示、消费体验、商务办公等功能,建设国际贸易时尚圈。推出“虹桥购物”新品牌,打造国际购物新地标。创新进口商品营销模式,支持探索试点开设跨境电商线下体验店,争取展览结束后允许符合条件的进境展览品可按照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商品模式销售。(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上海海关、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青浦区政府、东方国际、绿地集团)

  4、积极发展“保、免、退”购物经济。发展保税展示展销、免税购物、离境退税及内外贸易相结合的购物业态。积极推广离境退税商店,适时开展“即买即退”试点。加快推动虹桥机场东片区改造,按规定申请扩大虹桥国际机场免税购物场所。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推进虹桥商务区市内免税店和外汇免税店布局,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和品牌,合理提升免税购物限额。(市商务委、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财政局、上海海关、市文旅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长宁区政府、闵行区政府、百联集团、机场集团)

  5、加强国际分拨物流中心建设。进一步推动国际贸易分拨业务发展,配置建设物流分拨中心、采购配送中心。吸引具有分销功能企业设立进口商品运营总部或地区物流分拨中心,开展面向中国乃至亚太市场的集散分拨业务,以进口带动出口。提高综合交通枢纽服务进口集散能级,以铁路货场闵行站为组织站,积极推动开通沪新欧班列。优化调整虹桥机场货运设施规划,扩建、迁建机场货站设施,提高航空快件的处理和分拨能力。加强虹桥机场与周边机场协作,加大信息共享、运营管理、航班备降、应急救援等方面合作力度。强化虹桥与浦东两机场联动,提升对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国际服务功能支撑,推进“空陆、空水”联运服务发展。进一步拓展虹桥保税物流中心(B型)功能。探索虹桥机场坪边公共型保税仓库改建后功能向机坪延伸。支持报关企业、国际货运代理公司集聚发展,做强航空货运能级。(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发改委、市应急局、上海海关、民航华东管理局、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机场集团、东航集团)

  6、培育离岸贸易与转口贸易新增长极。满足企业国际化市场开拓需求,创造条件支持离岸贸易业务发展。支持企业探索利用自由贸易账户开展离岸贸易,支持银行按照本币优先的原则和国际通行规则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便利的跨境金融服务。支持银行为真实合法离岸转手买卖提供便利的跨境结算业务。建立进博会展商贸易商洽机制,创建进博离岸转口贸易订单中心。加快区块链技术在离岸转口贸易业务中的监测应用,支持银行与仓库、货代、船代等物流企业联网,实现数据共享、风险管控。(市商务委、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上海海关、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青浦区政府、嘉定区政府)

  (二)创新培育进口贸易新业态,率先建成全球数字贸易港

  7、培育进口贸易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新零售、网红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社群电商等新型智慧营销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建设直播基地集群,打造华东区域直播带货中心。优化完善前店后库结合、批发零售结合、线上线下结合、展示销售结合的“仓展销”贸易新业态。支持国际贸易数字化服务业态发展,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远程监测诊断、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闵行区政府、青浦区政府、长宁区政府、嘉定区政府、东方国际、绿地集团)

  8、建设跨境进口电商产业集聚中心。打造集品牌展示、产品交易、国际营销、配套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全球数字贸易服务平台。鼓励建设跨境电商示范园区,集聚一批联动长三角、服务全国的跨境进口电商平台、跨境金融、国际物流、综合配套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中小型跨境电商企业。鼓励建设跨境电商海外仓、海外运营中心,创新跨境电商新零售、新业态,打造跨国采购产业链。(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上海海关、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青浦区政府、嘉定区政府)

  9、鼓励数字贸易发展。推动数字赋能会展商务、旅游交通、城市管理、物流仓储、医疗教育、文化创意、专业服务等垂直行业应用,培育壮大数字创意、数字健康、数字出行等数字贸易新模式。支持游戏、动漫、演艺、网络视听、数字阅读等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加强数字贸易进口,促进数字进口与数字出口联动。加快电竞文化等领域特色数字产品建设,支持腾讯国际文创电竞中心打造长三角区域电竞产业中心。支持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探索建立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推动虹桥国际数字贸易产业园、中国北斗产业技术创新西虹桥基地、虹桥临空数字经济产业园、国际文创电竞中心、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上海)北虹桥创新中心、苏河汇全球共享经济数字贸易中心等平台在数字贸易领域协同创新。争取组建全球数字合作城市联盟,建设联通全球的数字贸易枢纽。探索设立虹桥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基金,引进或扶持建设数字贸易国际创新孵化平台。(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青浦区政府、嘉定区政府)

  10、优化数字贸易开放发展环境。加强跨境数据流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创新应用、物联网、AR/VR等新基建项目落地,设立虹桥商务区至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设适应虹桥商务区特点的分布式云计算数据中心。搭建数字贸易纠纷仲裁平台,强化数字贸易交易促进平台虹桥分平台服务功能。争取数字经济先行先试开放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提供数字贸易增值服务,优化数字贸易生态环境。(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通信管理局、市贸促会)

  (三)营造国际贸易促进新生态,建设新型国际贸易总部集聚区

  11、吸引培育高能级贸易主体。结合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实施新型国际贸易总部集聚计划,吸引具有进口功能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民营企业总部、央企第二总部、产业贸易总部等各类进口贸易总部企业机构,支持进博展商或其代理商投资入驻,设立贸易总部。支持贸易企业向贸易总部升级,推动具有进口贸易功能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向亚太总部、全球总部升级。吸引国际数字贸易企业总部和跨境电商、数字贸易、供应链管理等领域独角兽和行业龙头企业,培育有创新活力的成长型总部企业。打造高能级贸易主体首选地。(市商务委、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国资委、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青浦区政府、嘉定区政府)

  12、打造贸易型总部经济生态圈。做优做强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园和国际企业总部园,依托外资企业总部园、上市公司总部园、浙商总部园、苏商总部园、南虹桥民营企业总部集聚区等总部经济园区,搭建服务总部经济发展的专业化支撑体系,引导鼓励贸易型总部发展,提升进口贸易与总部经济能级,建设“上控资源、下控渠道”的贸易型总部集群,推动进口贸易总部机构拓展研发、销售、结算、数据等功能,向价值链、产业链高端发展。推动符合条件的进口贸易跨国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具有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功能的总部型主体。鼓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进口商贸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形成若干具有进口分拨功能、有渠道控制能力的内外贸一体化供应商集群。(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市商务委、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青浦区政府、嘉定区政府、地产集团)

  13、引进国内外知名专业服务机构。搭建专业服务业集聚平台,加快引进有较强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证中心、咨询公司、争议解决机构等,推动口岸通关、国际货代、法律服务、会计审计、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文创设计、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在商务区发展。建设虹桥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指导推进临空经济示范区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工作。鼓励和支持境内知名仲裁机构以及境外仲裁业务机构入驻示范区就国际商事、投资等领域发生的民商事争议开展调解、仲裁业务和交流合作,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国际仲裁中心。(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市司法局、市贸促会、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青浦区政府、嘉定区政府、地产集团)

  14、集聚国际贸易促进功能机构。支持虹桥海外贸易中心、虹桥国际贸易服务中心提升能级,优化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经贸组织、境外贸易促进机构、国际贸易商协会等组织的集聚力度,建设高水平的贸易促进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法律、仲裁、会计等领域各类国际行业组织、协会、产业联盟交流合作,促进相关领域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组织落户。推动世界贸易中心平台、国际商会虹桥中心、“一带一路”商事法律服务中心等落地,扩大全球“朋友圈”。(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市贸促会、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青浦区政府)

  (四)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赋能建设国际会展之都

  15、加强国际贸易会展培育。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建设虹桥国际会展产业园,大力引进国际知名会展企业总部、境内外专业组展机构、国际品牌重要展会活动,培育贸易论坛,形成引领效应。坚持高层次国际论坛定位,对标世界一流,巩固和放大虹桥国际经济论坛品牌效应,着力扩大国际影响力,打造世界级高水平论坛和国际公共产品。积极探索市场化、机制化的论坛运作模式,搭建促进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交流平台。积极争办取得国际权威机构认证的展览和会议,办好上海国际汽车展、上海国际医药展,积极引进国际顶级知名展会。组织举办上海国际会展月、“一带一路”名品展、国际手工艺产业博览会、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等有影响力的品牌展会活动。吸引跨国公司在虹桥商务区举办董事会、大型年会、发布会等活动。支持“云上会展”新基建赋能会展商务,打造“365天全年不落幕”线上展会新平台。支持区域内会展主办单位扩大规模、提升质量,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等方式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会展集团。积极发展会展上下游配套企业,增强会展活动对进口、消费、住宿、餐饮、旅游等带动效应,建设国际会展之都重要承载区。(市商务委、虹桥商务区管委会、进博局、市贸促会、青浦区政府、闵行区政府、国家会展中心)

  16、完善会展溢出效应承接体系。支持常年展示交易平台主动对接包括进博会在内的国际会展,打造“展品变商品、展商变投资商、采购商变贸易商、政策变制度”的转化生态圈。鼓励采购商联盟主动对接在虹桥商务区举办的国际展会,通过买断经营权或获取总经销权、总代理权,加大对各国特色化、差异化优质商品的引进力度,扩大进口商品贸易规模。积极参与上海城市推介大会,主动对接进博会高级别经贸团组,发挥各类外国商会、行业协会和贸易投资促进机构作用,支持开展国别招商、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持续放大进博会溢出效应,争取将进博会期间的展品通关监管、资金结算、人员出入境等创新政策上升为常态化制度安排。(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进博局、上海海关、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市公安局、青浦区政府、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嘉定区政府)

  (五)建好上海国际技术交易市场,促进服务贸易进口创新发展

  17、创新发展上海国际技术交易市场。吸引集聚海内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发展。举办高规格、有影响力的国际技术交流合作活动,促进国际前沿科技项目转化落地。支持虹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推广复制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先进机制与功能。(市科委、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市知识产权局、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

  18、提高技术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技术合同登记管理便利化水平,鼓励跨境技术转移,支持上海国际技术交易市场发展,形成跨境技术转移贸易数据库,开展数据产品研发,推动上海跨境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健全适应市场要素高效配置的技术权益交易制度体系。探索进一步简化便利跨境技术转让贸易手续,积极争取技术转让项下跨境收支便利化政策创新试点。制定针对境外科技企业的技术指引,畅通国际技术交易领域信息交流。(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科委、市商务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闵行区政府)

  19、加大技术贸易进口支持。搭建技术场景式展示、交流、转移、转化落地平台,促进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零部件以及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进口。推动成立境外技术引进投资基金,搭建对接平台,提升科技创新企业融资便利度。探索形成高水平的跨境数据流动开放体系,支持企业开展离岸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等业务。(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市委网信办、市科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嘉定区政府)

  (六)建设上海国际医药医械交易市场,促进高品质民生产品进口

  20、支持药品、医疗器械、养老康复护理设备等民生需求产品进口。依托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1号湾大健康产业园,支持国际先进医疗设备和器械进口。集聚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贸易主体,打造百亿级进口医药、医疗器械交易平台。筹建国际康养设备展示交易产业平台,支持国际先进康复、养老护理产品进口。打造集展览展示、综合服务、药械贸易、检验检疫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医药医械流通产业中心。探索培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提升进口商品检验检测能力。协同推进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中心长三角分中心建设,争取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中心长三角分中心承担部分进口医药器械注册等工作。(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药监局、上海海关、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上药集团、地产集团)

  21、建设开放型医疗服务集聚区。向国家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放宽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股比限制优惠政策,并支持在示范区先行先试。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推动诊疗模式优化创新。建设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完善社区康养设施,推动医疗、养生和养老一体化发展,推进医养、旅游相结合的新消费模式。推进来华就医签证便利化政策,为境外人员旅游就医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推进贸易便利与审评审批制度联动改革,推动更多国际一线医药产品和技术率先应用落地。推进区内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境外已批准上市、国内未上市抗肿瘤新药在虹桥商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定点使用。加大对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支持力度。(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药监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闵行区政府、地产集团、上药集团)

  (七)加强区域协同,促进内外贸区域一体化联动

  22、推动长三角进口贸易协同发展。推动长三角国际贸易走廊建设,加强与昆山市、义乌市、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跨省市合作,推动国际贸易协同发展区建设,加快建设长三角贸易促进中心,进一步实现功能布局融合、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推进一批长三角贸易一体化合作项目,深化长三角“会商旅文体”常态化平台项目合作。依托虹桥商务区高端商务设施,服务长三角开展招商引资、人才招聘、广告营销等商业合作,为长三角地区企业、协会商会等设立企业总部、研发中心、营销公司、外事联络处等功能性机构预留空间、创造条件。依托全球数字合作城市联盟,促进长三角内外国际数字经济领域重点城市合作交流,提升长三角电商中心能级。推进虹桥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在长三角城市建立分中心,打通进口与分销渠道。鼓励专业贸易、跨境电商等交易平台为长三角省市设立专区,定期发布国际贸易企业机构名录、进出口商品供需信息,推动国际贸易企业、机构到长三角省市设立加工、仓储基地。鼓励长三角地区各类主体在虹桥商务区布局设点,加快吸引长三角企业贸易总部投资落户,利用政策优势进一步提高联通国际的层次水平。加快华东进口商联盟落地,推动进口贸易合作。筹划举办“长三角进口贸易促进创新论坛”,利用进博会平台加强宣传推介,增强国际影响力与示范效应。(虹桥商务区管委会、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市商务委、市经信委、东方国际)

  23、形成“一体推进、两翼协同”格局。加强与外高桥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联动,促进贸易通道对接、贸易平台互通、贸易主体共育,形成优势互补、协同推进的“一体推进、两翼协同”格局。加强与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开放制度对接,开展进口贸易政策的复制推广。做好外高桥保税区和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和虹桥商务区合作对接和功能互补,依托自贸区口岸进出和仓储优势,拉长商务区洽谈、展示、交易、辐射长板,做大交易规模。(市商务委、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上海自贸区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24、加强虹桥商务区功能分区协作发展。虹桥商务区核心区重点推动进口贸易总部经济和高端贸易主体集聚发展,提升完善交通枢纽功能,推动进口商品集散地、国际消费购物新地标打造。南虹桥片区重点围绕医疗医药医械进口,形成政策聚焦,打造医药医械流通和开放型医疗服务集聚区。东虹桥片区聚焦临空经济和数字经济,重点培育进口航空航材集散中心,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大力发展进口飞机整机和航空发动机等融资租赁业务,扩大航材、航油等交易规模,强化航空金融、航空资源交易、飞机全周期维护、航空培训及其他配套服务功能,推进智能网联、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数字产业发展。西虹桥片区重点建设世界级会展集聚地,围绕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集聚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以进口为主题的会展和活动,放大集群优势,成为国际会展之都建设的重要支撑。北虹桥片区重点促进创新科技、关键技术装备以及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加强文化出版、智能服务等数字贸易进出口,服务北虹桥科创中心建设。(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青浦区政府、嘉定区政府)

  (八)推动制度创新,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25、提高进口贸易开放水平。服务和对接RCEP等双多边自贸协定,应用关税减让、原产地累积规则、开放市场准入、简化通关程序等互惠措施,支持企业扩大协定国中间品、先进技术进口,促进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贸易出口。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加大数字贸易、金融服务、商品会展等领域开放试点,打造进口领域全方位开放的前沿窗口。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积极争取扩大医疗、养老、文化、教育、建筑设计和工程服务、环境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吸引重大进口贸易项目落地。落实上海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在虹桥商务区示范发展。(市商务委、市发改委、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上海证监局、市通信管理局、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青浦区政府、嘉定区政府)

  26、提高监管便利化水平。探索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重点企业特殊监管创新试点。在示范区内,应企业申请,对企业拟进口商品提供归类预裁定和质量安全风险预评估服务。建立基于大数据风险评估的进出口商品差异化检验与监管机制。面向虹桥商务区诚信企业,加快推进进口商品第三方采信监管模式,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在一定范围内放宽进口商品准入门槛,为快运货物、易腐货物提供6小时通关便利。在保税展示交易中开展多元化保证金、银行保函、企业保函及企业资信担保等担保机制,积极争取允许示范区内符合条件企业利用企业资信进行担保,降低企业资金成本。探索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用信息互补机制。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保障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探索货物的临时准入及无商业价值样品的免税入境政策。扩大区块链、5G等数字技术在产品溯源、品质保证、通关便利化上的运用,健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加快溯源标签应用普及。(上海海关、市商务委、市发改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虹桥商务区管委会)

  27、健全进口贸易金融服务。支持进口贸易金融产品创新,健全金融结算服务保障,按照本币优先的原则引导进口贸易使用人民币办理结算。探索推动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创新外汇结算,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鼓励进口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推动符合条件的进口贸易企业搭建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支持企业设立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进行集团内、境内外成员企业的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利用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转让服务平台,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和再融资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进口企业和非居民提供跨境发债、跨境投资并购等服务。鼓励银行为虹桥商务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推广应收账款票据化、“贴现通”、“票付通”等业务。充分发挥长三角产业基金库的平台作用,打造南虹桥国际金融园、西郊国际金融产业园等特色金融园区,构建“产融对接”金融服务生态圈,加快发展进口贸易金融。研究发布反映贸易金融便利化程度、长三角贸易活跃度、会展活动影响力等的“虹桥指数”。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在虹桥商务区增设功能性机构,加强融资和信贷支持,探索建立“政银保”三方合作机制支持企业发展。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发挥金融创新实验室功能服务进口贸易创新。依托中国进出口银行“一带一路”金融研究院(上海)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营商环境研究,提升政策性金融“融资+融智”服务能级。支持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丰富和优化进口相关配套产品及服务,对进口项下国内分销加大额度支持力度,并提供资信、融资等配套支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上海银保监局、市发改委、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闵行区政府、长宁区政府、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

  28、加强人才政策创新。创设虹桥国际商务人才港,引进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打造面向高层次人才的共享服务平台。完善海外引才机制,拓宽海外引才渠道,支持外贸进口企业大力引进国际化、复合型贸易人才。在虹桥商务区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直通车制度,允许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凭其持有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创办科技型企业,并与中国公民享受同等待遇。为境外高层次医学人才和专业服务人才来华执业及学术交流合作等提供办理签证、海外人才居住证、工作许可证、停居留证件及申请永久居留等相关手续便利。试点设立面向全国招生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外国专家局、市外办、市公安局、市出入境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委)

  三、保障机制

  (一)做好组织落实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化完善党建联建工作。建立市商务委与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共同牵头协调、虹桥商务区管委会成员单位和各片区功能性平台主体推进和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工作方案》与《实施方案》的衔接,合力推进虹桥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落实相关区政府及功能性平台主体责任,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实施方案项目落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项目推进,研究解决难点堵点。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按季总结工作成效,汇集分析经济运行数据,加强跟踪分析、督促落实。完善跨区域进口统计指标体系与贸易促进体系,建立评估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二)做好政策保障

  发挥委办局部门协调优势,向国家部委争取创新政策支持,合力推动制度创新。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渠道,对纳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鼓励进口服务目录》产品予以优化支持。充分发挥专项发展资金作用,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支持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引领作用,争取进口贸易促进创新政策在虹桥商务区率先试点。长宁、闵行、嘉定、青浦等区出台支持政策,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财政、金融、税收、人力资源、土地等方面支持。积极协调争取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募集发起各类进口贸易促进与创新发展基金。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签署为契机,主动做好新规则对接工作,做好政策研究与储备,确保国家支持政策顺利落地。

  (三)做好营商配套

  做好企业服务,坚持“大调研”,发扬“店小二”精神,发挥户管与在地双重服务优势,提升虹桥商务区企业服务中心“一站式”个性化服务水平,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丰富银行、税务、保险等特色功能。持续加强海运口岸收费监管,依法查处强制服务,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违规收费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知识产权政务服务结合,丰富知识产权电子政务系统功能,提升知识产权业务服务便利化程度,推动网上办理,实现“一次不用跑”和“不见面审批”。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和风险监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进口假冒商品,规范和完善国内市场秩序。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机构作用,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支持等综合性系统性服务。推进商务设施配套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形成进口贸易促进创新与商务区城市建设融合并进的发展新格局,全面展现宜商、宜居、宜业的示范区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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