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浦东新区推进大宗商品贸易稳增长促创新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
浦东新区推进大宗商品贸易稳增长促创新的实施方案
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 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为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提升重要大宗商品的价格影响力,更大力度推动浦东新区大宗商品贸易稳规模、促创新、拓市场、优环境,结合浦东新区大宗商品贸易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培育主体发展
(一)推动企业规模增长。充分利用“十四五”支持贸易中心建设扶持政策,推动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扩大销售规模,推动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在大宗商品平台内集聚增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各片区管理局和镇)
(二)提升贸易主体能级。充分利用“十四五”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政策,推动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发展成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大企业总部、营运总部、区域性总部等。鼓励大宗商品贸易企业申报上海市贸易型总部、民营企业总部及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等。(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各片区管理局和镇)
(三)强化外部招商引流。建立优质大宗商品贸易企业目录,引进和培育一批国际化高能级大宗商品贸易主体。制订大宗商品招商指引,加大“走出去、请进来”招商力度,开展定向招商、主题招商、活动招商。鼓励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发挥集聚效应,以商招商、拓展增量,吸引大宗商品贸易产业链企业落地集聚。(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各片区管理局和镇)
(四)推进市级创新生态集成区创建。世博区域建设大宗商品国际贸易生态集成区,打造大宗商品生态体系,提高大宗商品国际贸易的影响力和话语权。陆家嘴区域建设大宗商品贸易金融服务集成区,发挥金融机构集聚优势,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服务大宗商品贸易。外高桥区域建设大宗商品内外贸一体化集成区,完善全球营运管理、贸易结算、保税交割、分拨中心等功能。金桥区域、张江区域建设大宗商品生产性服务业集成区,根据各自特色,推动先进制造业与大宗商品贸易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金融局、各片区管理局,支持单位:浦东海关、保税区海关)
二、强化制度创新
(五)鼓励期现联动发展。鼓励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与国家金融要素市场合作,加强期现联动。支持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加强风险控制,提升贸易安全性和稳定性。探索大宗商品现货贸易“升贴水”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区商务委、相关片区管理局)
(六)加快仓单登记中心建设。推动《浦东新区大宗商品仓单登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做好解读和宣介。推进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登记中心建设,丰富登记品种,完善登记系统和功能。开展仓单登记管理立法调研,探索大宗商品仓单登记行业协会设立。(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区商务委、区发改委、相关片区管理局,支持单位:浦东海关、保税区海关)
(七)提升交易平台功能。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探索打造大宗商品离岸、在岸结合的交易功能。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探索产能预售,扩大大宗商品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完善跨行跨境现货清算结算功能,提升供应链金融支撑服务,完善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提升大宗商品价格指数影响力。积极支持浦东新区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纳入生产性互联网平台培育项目。(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金融局、区发改委、相关片区管理局)
(八)发展大宗商品离岸贸易。动态调整离岸经贸业务企业名单,支持有实际需求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自由贸易账户开展离岸经贸业务。编制离岸贸易业务指引,开展离岸贸易业务培训,指导有需求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拓展离岸贸易。发挥“离岸通”平台功能,辅助银行对企业的离岸贸易行为进行真实性审核。用好离岸贸易发展相关政策,支持开展大宗商品离岸贸易。(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区税务局、各片区管理局)
三、加强发展保障
(九)便利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为大宗商品总部企业提供通关绿色便捷通道,支持大宗商品总部企业集中在上海关区办理申报手续。对符合海关总署规定的部分进口矿产品适用“先放后检”模式监管。加大信用培育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总部企业申请成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作用,推动外高桥港综合保税区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开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委、保税区管理局,支持单位:浦东海关、保税区海关)
(十)加大金融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为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设立大宗商品金融服务专员,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供差异化贷款产品服务,通过多元化服务手段帮助企业提升资金管理效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支持,对符合浦东新区“创新贷”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定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提供数字人民币清结算服务。充分运用相关政策性银行为浦东设立的外贸专项额度,加大对浦东粮食、能源等重点物资进口支持。鼓励政策性信用保险加大对大宗贸易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支持。(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委、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中信保上海分公司)
(十一)优化税务服务保障。加强对大宗商品贸易企业与交易平台在发票使用、申报纳税等税收环节指导。对大宗商品贸易企业,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在涉税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处理好企业在增值税发票等方面的合理涉税诉求。大力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根据计划安排有序推进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参与“乐企”直连试点扩围。(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商务委、各片区管理局和镇)
(十二)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和平台申请成为人才引进重点机构,享受人才申办落户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支持大宗商品领域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为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提供人才安居保障,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人才公寓、人才租房补贴支持。充分利用“十四五”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建交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各片区管理局和镇)
(十三)强化工作组织机制。健全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局、街镇的多级网络化协同联动服务机制,做好分析研判和统筹调度。加强服务保障,将企业服务工作形成闭环,及时汇总,件件落实,切实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各片区管理局和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