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山区推进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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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金山区推进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第12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上海市金山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金山区推进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证照分离”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沪府规〔2021〕7号)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城市数字化转型为引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稳定公平营商环境,全力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为我区全面贯彻“南北转型”战略要求,深入落实“两区一堡”战略定位,全力打响“上海湾区”城市品牌创造和提供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改革目标

根据本市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要求,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探索更加适应发展要求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创业透明度、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在《上海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2021年全市版)》基础上,根据市区两级部门职责划分,区政务服务办组织梳理形成本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见附件)。区级相关部门要根据上述清单事项,同相关市级部门积极沟通,及时掌握本系统涉改事项四种改革方式的操作办法和相关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细化制定具体落地实施方案。

1.直接取消审批。在全区范围内,取消1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市级部门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取消审批后的管理措施基础上,区级相关部门要细化管理举措、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行业管理。对直接取消审批的,区市场监管局要及时将相关企业设立、变更登记信息共享至市大数据资源平台,区级相关部门要及时获取登记信息并掌握企业情况,将相关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2.审批改为备案。在全区范围内,将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在市级部门制定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的条件、内容、程序、期限、材料基础上,区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备案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备案管理规定,做好备案后管理工作。企业按照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区级相关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对审批改为备案的,区级相关部门要强化信息共享,依法实施有效监管,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企业要依法调查处理。

3.实行告知承诺。在全区范围内,对3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在市级部门制定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告知承诺操作规程基础上,区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告知承诺规定,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要重点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承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要将失信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归集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4.优化审批服务。在全区范围内,对4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服务。在市级部门明确具体优化审批服务举措基础上,区级相关部门一方面要进一步细化服务举措,确保服务落地见效。另一方面,要继续深挖潜力,通过深化实施行政审批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分级授权办理,巩固深化“双减半”工作成果,大力推行“两个免于提交”等改革措施,在“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方面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审批服务效能。对下放的审批权限,要根据监管层级的同步调整,及时将有关事项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

(二)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根据改革要求明确监管责任。区级相关部门要落实放管结合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监管真空。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取消审批后相关从业要求纳入其他部门审批管理的,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监管职责;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审批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行业协会提升自律水平,鼓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消费者、中介机构等发挥监督作用,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2.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对一般行业领域,区级相关部门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将监管对象进行动态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督与管理,重点加强对监管风险较高对象、环节和领域的监管,持续推进常态化部门联合抽查,提升监管过程的针对性、有效性。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区级相关部门要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作用,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落实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其人员的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对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的行业领域,以及本区重点发展的高端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材料、信息技术等科技创新型企业,区级相关部门要本着鼓励创新原则,区分不同情况,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区级相关部门要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强化审批监管数据共享,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积极推广运用国家、本市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和本区自建监管系统,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加强对风险的分析研判,实施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快速处置。

3.围绕行业领域实施综合监管。建立健全行业领域综合监管协同机制,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从“多头分散”向“综合协同”转变。要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所属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梳理,逐行业领域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综合监管制度,逐一确定行业领域管理的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建立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要制订完善分行业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理顺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规则和标准,梳理行业监管风险点,综合运用各类监管方式细化实化监管措施,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提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三)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

1.深入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推动将保留的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经营范围规范目录,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经营范围规范目录要根据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及时调整更新。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2.深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双告知”。区市场监管局要在相关企业办理登记注册后,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通过金山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推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区级相关部门要明确管理层级,通过金山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接收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将相关企业纳入监管范围,跟踪检查企业经营行为,并在企业办理许可证后,及时通过金山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反馈许可信息。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要对“双告知”信息接收、反馈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推进相关制度落实到位,保障“双告知”渠道畅通。

3.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电子证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样式,在制发纸质证照的同时制发电子证照,并统一归集至全市电子证照库;要根据数据归集工作要求,推进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涉企经营信息的归集治理。区级相关部门要对电子证照制发归集、企业涉企经营信息归集等情况进行自查,已经归集的,要提高时效性和准确性;尚未归集的,要明确节点、排出计划,加快归集。

4.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持续优化“一网通办”平台办事体验。大力推行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推动实现“好办”“快办”。全面推行综合窗口服务,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继续扩大“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覆盖面,通过企业专属网页等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智能化服务,变“企业找服务”为“服务找企业”。围绕“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深入探索“一业一证”改革,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范围,推动更多行业实现“一证准营”。

5.清理调整相关法律文件。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对“证照分离”涉及本区域改革举措的各类法律文件进行清理,如有与改革要求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应向市司法局提出调整建议;如有与改革要求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权限范围内的应及时进行修订、废止,权限范围外的应向文件起草部门或市政府办公厅提出调整建议。

三、工作保障

(一)健全改革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共同牵头,区级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扎实推进改革。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区司法局牵头负责法治保障。区发改委负责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机制,建设完善本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平台与各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层面的联合惩戒工作对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金山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功能的日常应用、推广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应用使用“互联网+监管”系统。

(二)抓好改革任务落实

区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和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本实施方案,对本部门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和系统安排,制定本部门落实的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区级相关部门要及时调整业务流程,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要针对管理措施、工作流程等的调整和转换,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扩大改革政策知晓度。

(三)强化改革评估督查

建立常评常改、以评促优的常态化评价机制,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由企业评判改革绩效,持续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要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者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严肃督查整改并追究责任。区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单位及时总结评估改革情况,做好统计分析、信息报送等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办要对落地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加强督促检查和通报整改,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附件:金山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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