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崇明区民营企业家协商沟通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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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建立健全崇明区民营企业家协商沟通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统战部上海市崇明区工商联(总商会)

  2020年8月6日

关于建立健全崇明区民营企业家协商沟通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全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凝聚全区民营企业家的力量和智慧,服务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加快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现结合崇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好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建立与民营企业定期协调沟通的工作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进一步增进政企共识,掌握企业发展状况,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促进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打响“瀛洲店小二”品牌,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崇明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征求对区委、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制定经济领域重要文件、重大政策及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征求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听取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四)听取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诉求等;

  (五)通报区情和经济社会运行情况;

  (六)区领导需要听取意见建议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区民营企业家恳谈会制度。由区委统战部和区工商联联合举办恳谈会,每季度召开1次;邀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根据会议需要,可以邀请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恳谈会可围绕当前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和区领导座谈要求设立主题,也可以不设立主题,听取与会企业家代表意见,开展讨论交流。(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配合单位:区委办、区府办、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二)健全走访调研民营企业制度。在大调研机制的基础上,推进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常态化制度。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将区委、区政府支持和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到位,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每周走访调研民营企业,及时了解企业家思想动态、企业经营状况和存在问题,并将有关情况进行梳理汇总。(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配合单位:区委大调研办、区经委、区生态产业办、各乡镇、各园区)

  (三)建立常态化参与协商制度。结合区人大、区政协专题会议、区党外代表人士民主协商会议、区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等各级协商监督平台,邀请有关委办局和乡镇党委或政府领导、民营企业家参加,面对面进行座谈交流。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配合单位: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四)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把民营经济发展和民营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列入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新任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对民营经济和统战工作的认识。邀请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企业不定期作政策宣讲和解读,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区委统战部联合区工商联做好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培养工作,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社会主义学院、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五)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邀请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向民营企业家通报区情和经济运行情况,每半年1次。区委、区政府督查部门通过调查回访、定期通报的形式,督促相关部门全方位落实恳谈会、走访调研成果,增强问题解决实效。对现阶段无法解决的问题,有关部门要面对面说明具体原因,制定后续问题解决措施。区工商联坚持定期回访民营企业,向民营企业作问题解决情况通报,让企业安心在崇发展。(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配合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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