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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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杨发改投〔2023〕27号

区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提振民间投资信心,推动民间投资、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更好发挥民间投资在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1. 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对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进入,不得额外设置准入条件。二是推进民间投资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服务办事指南,细化服务标准,明确办理时效,服务事项办理条件不得含有兜底条款。三是深入推进营商环境6.0版改革,推出全市首个线上办不成事窗口、政务服务“材料银行”、“小杨”系列人才服务品牌等创新做法,为民营企业提供各具特色的“家门口”服务。(责任部门:区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

  2. 支持参与重大项目。一是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发布和重要政策宣传推介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我区“十四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支持申报市级重大工程项目,并滚动列入年度区重大工程项目,定期协调推进。二是支持民间投资与国有资本联合,共同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三是加强区重大项目招投标行为监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得违法限定投标人所有制形式,不得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民营企业在招投标中一视同仁,坚决破除隐性壁垒。(责任部门:区重大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工商联、区国资委、区建管委)

  3. 鼓励参与社会民生服务。一是鼓励民间资本利用存量空间资源,建设养老、医疗、教育、体育、社会福利等项目。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定期梳理并及时发布城市更新项目,鼓励民间投资参与“两旧一村”改造、保障性住房等城市更新设计施工、投资运营等。三是支持文化创意、服务业新赛道等民间投资项目申报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市、区扶持政策。(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房管局、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4. 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一是定期梳理适用于民间投资项目的投资支持政策,依托“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随申办“企业云”杨浦旗舰店,做好政策发布解读、精准推送等工作。二是在政府投资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依法依规完成招投标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得以民营企业中标为由滞缓资金拨付。三是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算主管部门要在预算编制环节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方案,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责任部门:区大数据中心、区财政局、区建管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优化投资融资环境

  5. 加快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区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作用,优化民间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和时序,依法依规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并加强项目跟进服务和要素保障。二是主动对接市级部门,做好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权限下放的承接工作,确保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事项平稳过渡、高效运行。三是全面落实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全面推广“桩基先行”,依托“一个系统”和“一个中心”全面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推进民间投资一站式办理施工许可、一次申请并联审批、一次性核发电子证照。(责任部门: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6. 深入落实降成本各项政策。一是降低用地成本,全面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优化土地市场交易环节、用地地价管理、存量产业用地提容增效及土地价款优惠等相关政策。二是降低市政公用接入成本,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的工作部署,2021年3月1日以后批复的且规划用途为非住宅项目的水电气接入工程费纳入土地储备成本。三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以及按50%幅度减免“六税两费”等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责任部门: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7. 拓宽多元化融资投资渠道。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用好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利息补贴等市、区支持政策,采取无缝续贷、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加大对民营企业和民间投资项目支持力度。强化保本微利的政策导向,优化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机制,拓展杨浦“批次贷”产品合作范围,稳步提升民营企业首次获得普惠贷款的比例。二是加大民营企业上市服务力度,落实“应科尽科”要求,加强拟上市企业梯队培育和精准服务,滚动支持符合科创板定位、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民营企业到科创板上市,以及已在境外上市的民营企业回归科创板上市,对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三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申报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在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消费基础设施等领域发行REITs产品。四是支持民间投资与国有资本联合,通过合资共设、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共同参与重大地块、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责任部门:区金融办、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房管局、区国资委)

  8.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一是聚焦上市融资、招投标、资金扶持等重点场景,大力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降低企业多头开具证明成本。二是深化信用数据赋能普惠金融创新,升级区信易贷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打造一站式金融产品“云超市”、指尖上的政策工具箱、信用惠企服务“一件事”、科创企业特色增信指标模型等特色项目,参与市“联合建模全流程放贷”创新试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撮合匹配、惠企政策导航、特色产品定制等集成服务。三是建立企业信用修复“全链条”服务模式,在工程建设、城管执法等领域试点行政处罚和信用修复提示并行送达,依托“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向企业精准推送信用修复政策,开展信用修复政策入园惠企活动,推行容缺受理、精简证明、代办帮办等柔性服务,提升信用修复全程网办效率,助力企业重塑信用、轻装上阵。(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金融办、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投促办、区大数据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

  三、激活创新创业环境

  9. 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一是发挥杨浦科技创新氛围浓厚优势,健全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全链条培育服务机制。建立以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支持入库企业梯度发展。对新认定国家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资助。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成长性企业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于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制造业企业及企业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投入给予补贴。二是推动更多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对符合条件的上市、挂牌企业和改制挂牌企业给予补贴。三是支持民营企业申报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对获得认定的民营企业市、区联动给予开办费和经营奖励。四是支持民营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成立技术联合体、开展联合技术攻关等多种合作形式,积极承担重大科技战略任务。五是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级、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各类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并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按规定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责任部门:区科委、区商务委、区金融办、区投促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10. 推动民营企业绿色发展。一是因企制宜、分类指导,支持民营企业加大节能降碳的投资力度,在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新型储能、ESG(环境、社会和治理)评价、绿色建筑等领域实现特色化发展。二是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建设滨江南段、大创谷等低碳发展实践区,集聚一批绿色低碳发展优秀企业,打造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群。三是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光伏发电、新型储能、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等示范项目。参照《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扶持办法》,研究制定本区光伏发展扶持办法,对企业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试点项目进行分类奖励。(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

  11. 助推民营企业开辟新赛道。一是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抢占数字新赛道,围绕数字化转型与科技创新,在商业消费、医疗健康、文化旅游、教育学习、社交娱乐等领域,培育一批场景创新示范应用。二是以“长阳秀带”生态园区建设为引领,以互联网头部企业为依托,吸引上下游企业集聚,打造聚焦“数字经济、科技创新、时尚消费”的创新示范区。三是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区属国有企业通过政府采购、租用等方式使用民间投资的数据储存和算力资源,通过科技创新券、双创券等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租用算力,推动政府部门租用民间投资专用算力支持大语义学习、元宇宙、时空底图等专业场景应用。(责任部门:区科委、区商务委、区卫健委、区文化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国资委、区财政局)

  12. 完善政企沟通协调机制。一是围绕大调研,持续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家工作机制,通过“早餐会”“下午茶”“圆桌会”等多种形式,定期走访调研、畅通沟通渠道,主动送政策和服务上门,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二是依托“首席服务员”机制及“投资杨浦”等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产业发展、投资、财税等涉企政策信息以及投资动态信息,引导民营企业精准选择投资方向。三是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建设和管理领域的民营企业争创区重大工程实事立功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发挥工会组织、青联青企协、女企业家联合会等组织作用,在民营企业中进一步培树各级劳模工匠、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新长征突击手、五四奖章等先进典型,加强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四是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严格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责任部门:区工商联、区投促办、区委宣传部、区重大办、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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