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集团2022年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公告 2022-04-30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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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国有企业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落实浦东新区以及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抗疫助企的政策措施,履行国有企业的责任与担当,帮助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抗击疫情、守望相助、共克时艰,特拟定“港城集团2022年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租金减免方式

  承租港城集团及下属企业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受疫情影响的证明材料,凭申请表、租赁合同等必要材料,全部可以免除2022年6个月的租金。

  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最终承租方存在欠租的情况,若截止到5月30日之前未能支付所欠租金或未能签署付款承诺书的企业,根据相关实施细则,不符合减免条件。

  二.申请材料

  (一)港城集团疫情期间免租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租赁合同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小微企业网站查询证明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1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

  纸质版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电子档材料:电子版材料请与纸质版材料保持一致(PDF盖章扫描版)。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与其签署租赁合同的出租方递交申请材料。疫情期间,申请人应避免人流集聚,通过网络、信函、电话通讯等多种方式递交材料。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0日。

  各出租方对各自的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明确审核流程,最终将审批材料及企业申请材料汇总至港城集团招商服务中心。经港城集团完成审批流程后予以公示,并通过书面形式向申请人反馈审核意见。申请人需于公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凭告知书与相关出租方签订免租协议。对于不符合免租条件的,各出租方将及时做好告知及政策解释工作。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相关申请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港城集团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免租政策的,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陆文婷

  座   机:68283880

  联系电话:18601718513

  邮   箱:luwenting@shharborcity.com

  五.监督电话

  联系人:樊能

  座机:68283030

  联系电话:18502122113

  邮箱:fanneng@shharborcity.com

  六.其他事宜

  港城集团保留对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此实施方案为暂定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上海市和浦东新区政策调整的,港城集团有权对本实施方案做适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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