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科研机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 2022-05-20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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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市科研机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试行)》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落实闭环管理、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5月19日《浦东新区科研机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正式发布,以支持区内科研机构加快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

  一、范围和对象

  本指引所称科研机构,是指央属、市属、区属事业单位性质的科研院所,以及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社会组织。

  科研机构实行“白名单”管理。“白名单”由市科委发布,并动态管理。

  二、内容和要求

  (一)夯实主体责任

  科研机构为疫情防控责任主体,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应当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按照疾控部门对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和闭环管理方案,层层压实责任,从严从紧从细抓好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二)加强科研场所防控管理

  1.实施分区管理。对科研机构的科研生产、行政管理、生活住宿、学生教育、后勤保障等不同区域,实施功能区分类防疫管理,并根据与外部环境接触程度,对各功能区制定分类防疫要求。要合理规划各功能区的人流、物流,最大限度减少不同区域、部门、团队等管理单元之间的人员接触。统筹做好闭环管理人员的食宿安排,尽可能按同一管理单元或功能区安排食宿。要加强功能区衔接部分和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管理,杜绝防控盲区。

  2.加强清洁消杀。做好复工前专项消杀和复工后的日常消杀,以科研实验场所、高频接触物品(如扶手、门把、电梯按钮、快递存放架、快递物品等)、人流集聚场所、公共卫生场所、物流交换场所等为重点,开展科学清洁消杀。加强密闭、半密闭等场所空间的通风换气。

  (三)强化各类人员防控管理

  1.实行返岗人员全程封闭管理。安排大中型客车等集约式交通工具,组织返岗人员点对点到岗。对新返岗人员设置2天静默期,落实临时隔离宿舍等生活条件和“一日两测”要求(上午抗原检测,下午核酸检测)。不同班组人员之间,做到无接触换班。科研机构内所有人员实施闭环管理。

  2.做好在岗人员健康监测。建立每日员工健康信息监测与统计网络。按照所在园区要求,做好抗原检测和核酸检测,指定专人每天汇总人员健康状况并上报。

  (四)加强科研活动安全管理

  1.加强科研安全风险管控。科研场所启用前,应当开展安全检查,加强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安全评估,排除风险隐患。对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气体、生物样本(特别是涉及病原微生物样本)、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等危险源的科研活动,切实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实验动物的生产和使用单位,要加强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疫情期间科研实验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和处置。

  2.制定应急情况处置方案。按照疫情防控和相关科研安全要求,制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建立应急情况的处置、情况报告等工作机制,工作任务明确到人。

  (五)加强物资储备和管理

  1.做好各类物资储备和管理。科研机构应及时采购防疫物资以及保障科研生产、员工生活的所需物资。防疫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应当按照14天以上做好储备。所有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应当集中收集,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

  2.设置专用物流路线和仓储场所。各类物资要完成消杀后才能进入科研机构,并设置与其他区域相隔离的专用线路和固定场所。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入有关场所。各单位要安排固定人员进行接收、装卸、消杀、贮存、拆封、消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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