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办公室等印发《普陀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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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各街道、镇,各人民团体:

《普陀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已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普陀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提升本区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目标,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持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打造尊重知识价值的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至2022年,努力将中以(上海)创新园、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天地软件园、武宁科技园等创新产业园区打造成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以创新产业园区为引领,全面推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至2025年,全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每万户市场主体平均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力争全市前六名;每万户市场主体专利拥有量力争全市前八名;满五年有效专利维持比率力争全市前六名。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基本形成。

二、坚持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

(一)加强行政执法力度

聚焦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等重点产品,以企业、园区及网络平台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双打”“铁拳行动”“蓝天行动”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根据市级部门授权,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强化对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加强对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企业商标使用行为、知识产权代理行为等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商业秘密行政案件查处。

加强计算机软件、互联网文化、出版物市场和音乐、影视等领域的版权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出版物市场侵权盗版行为。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二)强化司法保护力度

强化民事司法保护,正确运用法定赔偿,依法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损害赔偿机制。

加强刑事司法保护,加大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打击力度,开展常态化专项打击行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打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行为。加强对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及其源代码等的有效保护。

(责任部门:区法院、区公安分局)

(三)严格规范证据标准

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扩大刑事、行政案件管辖范围。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庭审方式改革,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推动建立法院技术类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共享机制。

健全知识产权刑事检察捕诉一体机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固定证据,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证据标准,制定证据指引。健全特邀检察官助理和技术事实调查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刑事办案专业化水平。

完善证据审查机制,强化诉讼证据规则运用。强化取证程序保障,建立健全立案审查阶段、审理阶段和执行程序适用调查令操作规则,探索实施诚信诉讼告知制度。准确把握证明标准,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着力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

(责任部门:区知识产权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四)加强重点园区知识产权保护

依托中以(上海)创新园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站,加强园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平台建设。在园区内设立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站等调解组织,快速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创建商标品牌指导站,加强园区商标品牌建设。

依托天地软件园设立的上海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和普陀区版权工作站,指导园区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四大环节,帮助园区企业增强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意识,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发挥武宁科技园作为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引领作用以及园区在智能制造、科技研发、检测认证等领域的专利集聚优势,推动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科技创新力和市场竞争力,打造以武宁创新发展轴为核心的科技创新策源地。

推动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以知识产权作为促进创新的重要保障,努力搭建高质量区域创新平台。

(责任部门:区知识产权局、区法院、区科委、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五)加强重点行业和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对科技金融、智能软件、研发服务等重点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电子竞技、音频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在版权保护中应用区块链等新技术。

引导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将知识产权保护条款纳入与平台内经营者签订的相关使用和服务协议。完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记录和保存等保护流程,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专项监测,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严厉查处电子商务经营者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落实“通知—删除—公示”责任,及时删除侵权内容。

(责任部门:区知识产权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文旅局、区科委)

三、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一)加强跨地区跨部门保护协作

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按照“严格依法行政、注重协作实效、促进协作共赢”的原则,从案件移送、委托送达、协助调查、协助执行、协作办案、横向协调、服务协作、信息共享等方面入手,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重点加强对网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

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协调衔接,促进本区知识产权案件统一裁判标准。应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和计算机软件版权案件的货值认定标准。

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对涉嫌犯罪的知识产权案件查办衔接机制,尤其是重大案件沟通机制和联合查办机制。完善行政部门之间以及行政与司法部门之间的线索移送和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移送流程和移送后的处理规则。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司法案件分流制度,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现“简案快审、疑案精审”目标,促进审判效率与审判质量双向提高。

(责任部门:区知识产权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文旅局)

(二)拓宽社会共治渠道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打通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多元调解、行业自律全链条,构建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快捷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运用信用评价、诚信公示和失信惩戒制度,将企业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及时对社会公示。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民事行政抗诉、执行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公开执法办案信息,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和资源,建立知识产权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侵权行为。持续开展“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指导中环、长寿、长风等重点商圈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把控商品质量。

(责任部门:区知识产权局、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三)加强专业技术支撑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涉案线索和信息核查、商品流向追踪和证据固定等方面创新执法和监管实践,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效率及精确度。

完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事实查明机制,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和司法活动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充分发挥司法鉴定、专家咨询等在事实认定方面的协助作用,提升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责任部门:区知识产权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文旅局)

四、实现知识产权快保护目标

(一)优化多元调解机制快速高效处理纠纷

完善本区知识产权多元调解机制,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快速解决知识产权纠纷,高效对接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等保护渠道和环节。设立本区专利行政调解工作室,根据上级授权开展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工作。

完善知识产权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健全公证存证、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之间的衔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切实提高维权效率。

(责任部门:区知识产权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文旅局)

(二)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

对本区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单位、知识产权侵权易发风险点和重点关注市场,构建行政执法、调解等快速处理渠道。发挥专利商标行政确权远程审理、异地审理制在处理重大侵权行政执法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部门:区知识产权局、区司法局、区文旅局)

五、打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

(一)促进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同等保护

发挥中小企业作为本区经济发展和创新创业的生力军的重要作用,加大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支持力度,提升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调研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经营、风险防范培训。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品牌的培育和建设,实施品牌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活动。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申请指导,为中小企业商标注册、办理专利检索等提供便利,推广知识产权辅导、预警、代理、托管等服务。搭建银企对接、银保对接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业务。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助推中小企业技术研发布局,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责任部门: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金融办)

(二)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

以中以(上海)创新园等涉外园区为平台,与相关国家地区和组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交流。以中以创新大赛等重要活动为契机,畅通对外合作交流渠道,加大国际交流力度,宣传本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成果。

坚持对国内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加强与国内外权利人信息交流,充分了解权利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诉求,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知识产权同等保护的营商环境。

掌握本区重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发展情况。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为本区重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提供信息、法律支持与指导。

(责任部门:区知识产权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科委)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联动

各部门结合职能协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建立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制度,督促各单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

加强本区知识产权各类资源整合共享。区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校等单位加强合作,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实务培训、专题研讨、业务讲座等活动。支持园区、企业与国家知识产权国际运营(上海)平台、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上海市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知识产权专业机构进行合作,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和保护。

(责任部门:区知识产权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科委)

(二)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建设水平,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专业化建设,提高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鼓励引导各部门、园区、企业、教育机构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训力度,支持企业培养一批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团队和精通知识产权国际法律规则的国际化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代理、普法宣传等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调解、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管理、激励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岗位锻炼,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维权实践中的作用。

(责任部门: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

(三)加大资源投入和支持力度

各部门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积极落实专利资助等奖励扶持政策,细化中以(上海)创新园知识产权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提升自我维权能力和水平。指导园区、企业、学校等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单位,参与中国专利奖、上海市知识产权创新奖等奖项申报,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四)加强宣传培训和引导

鼓励企业研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指导和帮助规范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定期公开发布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

各部门要在“4·26”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等重要时段加强集中宣传,积极组织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中以(上海)创新园等创新创业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局面。

(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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