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浦东新区智能工厂评估诊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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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管理局、镇政府,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推进智能工厂建设 领航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沪经信制〔2023〕62号),全面推进浦东新区智能工厂建设,按照《上海市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沪经信制〔2022〕529号)工作要求,开展浦东新区2023年度智能工厂评估诊断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面向浦东新区1392家规上工业企业(不包含临港),以“政府主导推动,工业企业为主体,服务机构为主力”的原则,按照《GB∕T 39116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与《GB∕T 39117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的标准要求,通过开展供需对接、宣贯培训、专题辅导、现场调研等形式稳妥有序推动浦东新区智能工厂线上评估和线下现场诊断工作开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6月底,实现本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线上自评估基本全覆盖。到2023年底,推动重点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线下现场诊断,建立浦东新区评估诊断服务机构库,建立浦东智能工厂储备库,入库工厂100家。实现浦东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化现状底数首次摸清,智能工厂的建设动力显著提升,智能化解决方案的供给能力、服务及实施能力全面提升。

  三、工作安排

  (一)推进诊断服务机构和工厂对接

  1.完成片区内诊断机构的选择

  科经委召集有意愿、有能力的服务机构开展浦东新区评估诊断工作,各片区管理局、镇政府选择与本区域企业的行业领域、企业需求相匹配的诊断服务机构,实施本区域内的评估诊断工作。

  2.推动诊断机构与工厂一一匹配

  由各片区管理局、镇政府进一步组织完成区域内工厂与诊断评估机构的一一匹配工作。

  (二)开展线上自评

  各管理局、镇政府通过宣贯培训、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评估诊断机构辅导区域内的工厂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线上自评估。2023年6月底前完成主体工作,实现全区规上工业企业线上自评估基本全覆盖。

  (三)推进现场诊断

  1.摸排诊断意向

  各管理局、镇政府在广泛开展线上自评的工作基础上,摸排并汇总区域内工厂开展现场诊断的意向,形成诊断服务项目,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科经委统筹确认。

  2.签订服务协议

  各片区内企业与评估诊断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后,由各管理局、镇政府汇总后报送区科经委备案。

  3.开展现场诊断

  评估诊断机构通过现场调研等形式对区域内的工厂开展现场诊断工作,并出具诊断报告。

  四、工作要求

  请各管理局、镇政府高度重视智能工厂评估诊断工作,切实落实分管领导与联络员的工作责任,定期与片区内的企业、服务机构沟通交流,把握工作进度,稳妥有序推动工作目标的实现。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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