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府办发〔2024〕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精神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15号)工作要求,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各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杨浦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各部门要健全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市级清单调整等情况进行清单动态调整,调整前应向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依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各部门要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对未列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要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落实行政许可实施报告制度。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要逐项明确监管重点,制定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创新优化监管方式,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依法依规取消和承接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确保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沟通衔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扎实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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