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基层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水务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结合我区实际,局安委办拟定了《宝山区水务局(海洋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并依据“一计划两报告”工作要求,结合单位职责与实际情况,编制本单位2023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3年2月13日
宝山区水务局(海洋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统筹发展和安全任务艰巨,全力稳经济防风险保安全责任重大。2023年全区水务(海洋)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 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提高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最大限度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水务(海洋)行业安全形势稳定,为全区水务(海洋)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强化安全生产组织保障。要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健全组织,落实行业监管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政领导班子重要的议事日程,健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时调整充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人员、职能、责任、经费“四落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三个必须”工作要求,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任务、监管“四类清单”职责分工,进一步厘清和完善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要求细化到岗、深化到人,层层压实,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监管融入到全领域、全过程;严格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管的闭环销项,切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机制,将专业监管和综合监管有机结合,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三)督促水务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水务海洋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水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全流程规范和全员责任。企业要履行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到岗位、责任分解到人,把风险管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环节、全过程。企业要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教育培训制度,提升安全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各类型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风险分级管控、风险预警预控、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全过程管理和动态监管。
(四)加大安全生产警示问责力度。完善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严格“黑名单”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完善问责体系,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信息不填报等问题,加大安全生产督办、通报、约谈、警示教育、处罚的力度,切实用问责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坚持把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作为管长远、管根本的治本之策,局属基层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严格落实《宝山区水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宝山区水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试行)》等安全制度,进一步巩固我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的有效落实;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领域,要结合具体实际,持续完善优化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制度,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制度与新《安全生产法》的衔接,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提供充分制度保障,进一步提升我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在安全生产考核方面,要进一步抓实系统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推进局属基层各单位严格落实“一计划两报告”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述职报告工作,将安全考核工作纳入局年度评价考核体系,通过考核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到实处。
三、排查防控重点领域安全风险
(五)强化水务建设领域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水务建设施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规范本区水务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行为和参建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行为,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啄木鸟”春夏秋冬四季综合检查,结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及消防用电、燃气、危化品等专项检查,重点开展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围堰、脚手架搭设、起重机械等施工作业内容的隐患排查和现场各类风险防控,严肃查处无证作业、违章操作、野蛮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推进安全行为管理标准化,督促企业合法用工,落实安管人员和施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责任,提升建设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确保水务工程建设安全。
(六)强化水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在水利河道长效安全运行管治方面:加强对区管河道、农桥等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进一步提升建管水平;在河道养护上,严格落实河道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定,保持水上作业设施和人员安全;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汛前安全检查,重点做好防汛预案修订,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抢险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行业防汛应急保障综合能力和水平。
在堤防水闸长效安全运行管治方面:加快推进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和堤防险工险段维修加固,严格执行病险水闸降标运行制度,保持设施运行稳定有序。落实水闸和堤防巡查工作机制,重点做好病险水闸、薄弱堤岸的日常观测、监测,实时掌握设施设备动态信息。持续开展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整治,做到隐患发现及时,整改处置高效。
在泵站、市政管网长效安全运行管治方面:加强排水行业安全监管,督促管理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岗位操作规程,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防范有限空间硫化氢中毒事故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企业和作业双备案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范知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养护工程监管,强化危险源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聚焦排水管网,推进道路塌陷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联防联控机制建设。
在水文、海洋监测管理方面:加强水文和海洋野外、出海作业安全管理,开展人员教育培训,落实安全保护各项措施;加强实验室化学试剂使用安全监管,完善储存、使用和处理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在单位内部管理方面:明确各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燃气、易燃易爆设备设施、出租场所、车辆船舶、食品卫生以及电瓶车充电等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人员伤亡、中毒事故发生。
(七)强化水安全执法查处。严格查处本区水务基础设施管理范围内的各类违法行为,重点做好防汛检查、“三违一堵”专项检查、施工临时排水专项检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检查、长江采砂执法巡查、行政审批事后监督,切实加强风险梳理、防控和隐患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务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八)加强宣教培训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海报横幅、“宝山水务海洋”微信公众号、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工作,普及安全防范知识,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确保活动内容丰富、富有成效。
(九)全面编制修订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为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完善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升安全风险科学防控能力,系统编制修订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评估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实用性。
(十)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优化事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通讯等保障措施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