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局制订的《宝山区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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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涉农镇,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局制订的《宝山区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0日

宝山区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细落小,筑牢全区农机安全生产防线,根据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十四五”“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精神和市级有关要求,结合宝山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依法监管、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为路径,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巩固“政府负责、行业主抓、部门协助、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推进全区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安全基础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是责任体系全面健全。落实镇、村和农机服务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设置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岗位人员的镇以及行政村比例不低于70%,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农机服务组织比例达到100%。

  二是安全意识显著增强。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浓厚氛围,镇级设置农机安全宣传栏比例达100%,农机驾驶操作员参训率达80%以上。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

  三是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强化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监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便民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机具档案内容齐全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均达90%以上。

  四是示范引领作用充分。重点打造一批“平安农机”示范镇、“平安农机”示范村、“平安农机”示范主体,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水平点上突破、面上提升。

  三、工作步骤

  一是动员部署。即日起,成立宝山区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营造创建氛围。开展农机调查摸底,对全区农机拥有量、驾驶员情况登记造册,为创建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组织实施。8月前,各镇、有关部门要按照创建要求,召开农机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强化综合治理,实现信息共享。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有序开展农机具更新。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联合执法,建立执法检查台账。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镇、村、农机服务组织分别设置农机安全生产监理员、协管员、管理员等监管岗位。各镇在前期农机摸排基础上,再次开展全面清理登记,安排专人负责,规范整理归档各类台账、档案。对未参加检验的农机,进行集中检验。对脱检的农机、修理后仍不达标的农机以及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的农机,及时予以注销报废。同时,协助区农业农村委开展农机实地检验、新机注册登记、农机安全教育培训、农机执法检查等工作,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到位。

  三是检查申报。8月下旬,各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对照创建标准,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完善并上报申报材料。

  四是迎接验收。四季度,按照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考评标准,逐一对照开展自查自评,对不达标的,加快提标整改,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五是巩固提升。在成功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基础上,巩固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四、责任分工

  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深入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对清单内容实行动态跟踪,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紧密结合春耕、“三夏”“三秋”、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深入农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行为以及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使用等违法行为。

  区应急局:积极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将农机安全列入综合性安全生产指标,对部门和镇进行目标考核,会同区农业农村委督促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区公安分局:加强与区农业农村委的执法协作,强化路面动态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农机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将农机道路事故、交通违法及处理等情况抄送区农业农村委,实现信息共享。

  区交通委:指导各镇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维护管理,在乡村道路的必要路段设置安装农机安全标牌标识。

  区教育局:加强农村中小学校的农机安全教育,禁止学生在道路上追逐攀爬拖拉机等机动车辆,提高学生的农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配合所在镇开展平安农机“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区财政局:加强涉农资金整合,落实必要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切实保障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各涉农镇:积极履行农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全面压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理员、协管员的工作职责。摸清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建立相关基础台账。共同深入开展农机“五进”等宣传活动。切实抓好农机驾驶员和各类农业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散户等)负责人的日常安全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将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部门要相互支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推进。

  (二)加强领导,积极推进。要结合工作职责,逐条逐项对照创建要求,全面摸排存在的问题,按照确定的完成时限,扎实做好创建工作。区农业农村委要及时跟踪问效,实时调度。各镇要参照成立创建工作小组,细化制订工作方案,确保创建工作落实落地。

  (三)广泛宣传,示范引领。要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附件:宝山区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4日

  附件

宝山区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丁炯炯 副区长

  副组长:潘卫国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成 员:李 岚 区财政局局长

      俞 虹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柴林崇 区应急局副局长

      张晓华 区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王晓波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 强 区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金爱国 杨行镇副镇长

      张 刚 月浦镇副镇长

      朱彬彬 罗泾镇副镇长

      朱琼芳 罗店镇副镇长

      高 佳 顾村镇副镇长

  宝山区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办公室主任由俞虹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作为区政府常设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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