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浦东新区五届区委二次全会会议精神,以及上海市《关于加快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投资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办〔2020〕31号)、《浦东新区关于加强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浦委办发〔2022〕39号)等文件精神,我委组织实施市区两级特色产业园区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首次被评定为上海市市级特色产业园区和浦东新区区级特色产业园区所在的镇、年度综合评价优秀的市、区两级特色产业园区的运营企业。
二、申报渠道
由各特色园区所在镇和园区运营企业向区科经委申报,经区科经委审核后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
三、申报条件
(一)上海市市级特色产业园区
1.2020-2022年首次获颁上海市市级特色产业园区所在的镇;
2.上年度综合评价为优秀的市级特色产业园区的园区运营企业。
(二)浦东新区区级特色产业园区
1.2022年首次被评为浦东新区区级特色产业园区所在的镇;
2.上年度综合评价为优秀的区级特色产业园区的园区运营企业。
四、申报流程
1.申请。各相关单位于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通过填写《2022年浦东新区特色产业园区专项资金申请表》提出申请,并将申请表、特色园区评定依据、年度综合评价结果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区科经委。
2.审核。区科经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资金拨付。经区科经委审核后,会同区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拨付专项资金。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区科经委产投处 蔡荔
联系电话:18001930907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4号楼507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浦东新区特色产业园区专项资金申请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