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经委关于印发《2024年奉贤区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海湾旅游区: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4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沪委办[2024]5号)和上海市商务委《2024年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沪商运行[2024]25号)有关精神,全市“升级改造80家标准化菜市场”被列为2024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区经委制订了《2024年奉贤区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
2024年奉贤区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4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沪委办[2024]5号)和上海市商务委《2024年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沪商运行[2024]25号)要求,为加快推进落实为民办实事升级改造标准化菜市场项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经委将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与属地及菜市场协同工作机制,与属地政府、菜市场投资经营方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按照工作方案和进度安排,保障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好各项工作。
二、主要任务
按照《2024年本市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要点》(附件)有关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8家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任务。
(一)加强市场管理制度和系统建设。全面梳理标准化菜市场运营和管理的流程、标准和要求,制订市场经营管理、从业人员和经营摊位、食品安全、计量管理、信息系统、设施设备、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管理体系。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整合市场运营和管理数据,实现标准化菜市场智慧交易、智慧运营、智慧分析、智慧管理和智慧服务。
(二)加强从业人员和经营摊位智慧管理。实施“名单制”管理,建立管理人员、经营人员、服务人员等从业人员信息库,实现从业人员信息台账数字化,并动态更新,依托技术手段加强人员管理能力。实施诚信经营,摊位证照管理实现电子化,配备合法的计量器具,亮照(证)经营,明码标价,保障市民买到“放心菜”。采集摊位销量、诚信经营、消费者评价等数据,分类形成摊位排名,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大屏等渠道及时向市民展示。
(三)加强商品经营智慧管理。摊位统一应用智能电子秤,蔬菜、水果摊位全覆盖应用智能识别电子秤,采集和实时传输交易数据,通过量价管理,提升货源组织能力。鼓励开展集采集配。设置平价专柜,稳定蔬菜猪肉供应,平抑市场价格,持续加大平价肉菜投放力度,保障市民“菜篮子”供应。应用多渠道电子支付、后台自动分账、移动端查账等智慧功能,促进经营结算便利化。实现索证索票数字化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鼓励配置具有智慧功能的农残检测设备。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大屏等渠道及时发布市场供应、商品价格、促销优惠、食品安全检测等信息,为市民提供便利化服务。
(四)加强营业场所智慧管理。菜市场网络设备全覆盖,各项设备和系统运行顺畅。依托智能监控、巡检仪等设备和智慧管理系统,开展场所管理巡查,自动生成巡查记录及信息化台账,实现市场客流量、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垃圾分类、市容场貌等场所智慧化管理。
(五)加强运行调控智慧管理。运用市场智慧管理系统,采集蔬菜、猪肉、水产、豆制品等品类量价交易数据,进行信息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实现智慧化运行管理。具备与市、区两级主副食品运行调控系统数据对接的能力,为市场保供、价格监测、运行调控、应急处置等提供数据支撑。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中旬前)。加强与纳入升级改造相关菜市场对接,进一步了解当前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情况,委托企业做好前期调查摸排。与相关街镇沟通协调,介绍项目情况,明确任务目标,与街镇和企业共同构建推进工作联络网络。
(二)全面推进阶段(9月底前)。3月份全面推进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一季度完成金汇镇百贤菜场、大贤菜场、海湾旅游区海湾菜场等3家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6月底前完成青村镇青村菜场、新贤菜场、金汇镇泰日菜场等3家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9月底前完成奉城镇奉城菜场,奉浦街道肖塘菜场等2家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任务。4月份,以金汇镇百贤菜场为案例报市商务委;下半年,以青村镇新贤菜场为案例报市商务委。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底前)。10月份,各相关街镇对新升级改造的标准化菜市场运维情况、居民满意度、获得感进行综合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区经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相关街镇负责辖区内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组织推进和建设工作,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二)强化政策支持。设立我区菜市场建设专项资金,对菜市场升级改造、保供稳价、星级考核评选等情况予以扶持及奖励。
1.对完成升级改造的标准化菜市场,在通过市商务委验收后,按照市商务委补贴资金比例给予一定补贴,最高每个菜场不超过10万元。
2.菜市场内按要求设置平价菜供应专柜,不少于5个蔬菜品种且包含3个以上绿叶菜低于市场价15%-20%的价格销售,每月给予2000元补贴。
3.标准化菜市场规范化管理星级评定考核为三星级以上的菜市场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建立信息报送。为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动态跟踪,强化问题研判和工作协调,相关街镇要建立信息员联络机制,每月18日前上报项目建设进度、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区经委每月20日前向市商务委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四)强化宣传推送。区经委和相关街镇加强工作总结,形成典型案例,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共同提升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关注度。
(五)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发挥菜市场专业委员会作用,将全区菜市场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个片区,由区经委和专委会每季度组织片区自查、交叉检查和召开现场会等活动,菜场与菜场、片区与片区之间互相观摩,交流管理方法和管理思路,共同讨论解决市场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有效提高市场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区菜市场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六)开展考核评估。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将纳入2024年“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各街镇要加大对所属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督导力度,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安排推进项目建设,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2024年本市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要点
附件
2024年本市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要点
序号 |
一级要素 |
二级要素 |
评价标准 |
得分 |
1 |
基本情况 |
符合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要求 |
1.符合《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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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度建设 |
建立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 |
建立科学、完备、可行的管理制度,包括市场经营管理、人员摊位、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计量管理、设施设备、诚信体系建设、信息系统等方面。每建立一项管理制度得2分,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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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立市场智慧管理系统 |
1.建立市场智慧管理系统,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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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员管理 |
实施名单制管理 |
完整建立市场管理人员、经营人员、服务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信息库,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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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智慧化管理客流 |
实时监测场内客流,并通过电子大屏等媒介,发布客流信息,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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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经营管理 |
应用智能电子秤 |
1.摊位统一应用智能电子秤,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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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实施合同管理 |
实施摊位经营合同数字化管理,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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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实施信息化亮照经营 |
应用摊位信息显示屏或其他信息化方式,公示商户证(照)等经营信息,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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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实施信息化明码标价 |
应用摊位信息显示屏、电子价格标签或其他信息化方式,准确公示商品价格信息(含品名、单价、计价单位等),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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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应用多渠道电子支付 |
具备多渠道电子支付功能,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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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实施智慧化商户管理 |
通过市场智慧管理系统,向商户自动推送市场销售信息,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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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发布摊位综合评价 |
1.采集摊位销量、消费者评价、诚信经营等数据,分类形成摊位排名,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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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发布便民服务信息 |
通过电子大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市场供应的商品价格、食品安全检测、促销优惠活动、环保宣传等信息,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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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智慧化管理食品安全 |
1.应用索证索票数字化管理,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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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设置平价专柜 |
1.按照区平价专柜工作机制,设置并正常运行平价菜(肉)专柜,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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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场所管理 |
全覆盖布设网络 |
1.市场网络设置全覆盖,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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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智慧巡查垃圾分类 |
1.市场智慧管理系统建立垃圾分类管理模块功能,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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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智慧巡查环境卫生 |
1.市场智慧管理系统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模块功能,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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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智慧巡查消防安全 |
1.市场智慧管理系统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功能,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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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智慧巡查场容场貌 |
1.市场智慧管理系统建立场容场貌管理模块功能,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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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运行分析 |
采集交易数据 |
市场智慧管理系统按品类(蔬菜、肉类、水产、豆制品、禽蛋等5大类)每日采集销售量价等经营信息,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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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管理交易数据 |
1.安排市场数据管理专员,专职负责市场智慧管理系统数据应用管理工作,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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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对接平台数据 |
市场智慧管理系统已开发对接市区两级主副食品运行调控系统的标准数据接口,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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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分析预警交易数据 |
1.市场智慧管理系统能够生成蔬菜、肉类等品类交易总量,蔬菜、肉类单品均价等信息,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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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各区可根据实际增加建设要求。 2.按照《2024年本市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要求》进行现场验收,得分85分(含)以上的合格;85分 以下的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