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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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

  根据《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虹商务规〔2022〕5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除外)。

  二、评价材料

  1.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2021年度、2022年度工作总结(附件1);

  2.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2);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其他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明、所获各类资质、品牌、行业标准制定、奖项等)。

  附件材料可登陆邮箱hkswwxz@126.com自行下载,登录密码123456abc。

  三、材料报送

  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装订成册(盖骑缝章)提交至虹口区商务委员会(飞虹路518号13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kswwcyk@126.com。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企业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评价工作的,应向虹口区商务委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逾期不报送评价材料的视作评价不合格。

  联系人:郑老师 25658349

  附件:

  1.《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2.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虹口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

虹商务【2023】13号附件1:《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提纲.doc

虹商务【2023】13号附件2:虹口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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