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浦东新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考核的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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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镇、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促进养老服务发展,根据《上海市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办法(试行)》(沪民规〔 2021 〕 7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 “ 人民城市建设 ” 的要求,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障基本、健康发展的原则,加强养老服务工作力量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责任明确、考核规范、评价科学的考评体系,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考核对象

  36 个街镇及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街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考核。  按照 100 分制划分,主要从工作机制、业务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机构管理五个方面,对各街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予以评分。工作机制的分值为 10 分、业务管理的分值为 25 分、资金管理的分值为 20 分、监督管理的分值为 15 分、机构管理的分值为 30 分,其中机构管理的分值根据辖区内承接服务机构年度考核平均分 30% 计入。

  (二)机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考核。  按照 100 分制划分,主要从服务能力、服务规范、服务监管、服务保障、资金管理五个方面,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予以评分。其中服务能力的分值为 20 分、服务规范的分值为 30 分、服务监管的分值为 20 分、服务保障的分值为 15 分、资金管理的分值为 15 分。

  四、考核步骤

  (一)开展培训指导。  区民政局(养福中心)组织开展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对考核内容、考核标准等进行详细解读,为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二)对照标准自查。  各街镇及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对照考核标准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好相关考核准备。

  (三)实施专项督查。  区养福中心应当通过上海市养老服务公共管理平台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同时会同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通过实地察看、电话回访等方式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督。

  (四)实地评估考核。  第三方机构对街镇及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实地评估考核,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质询、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具体工作情况,并严格对照标准完成评分。

  五、考核结果应用

  (一)街镇考核结果。  街镇居家养老服务考核结果纳入本年度街镇工作考核。

  (二)机构考核结果。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考核结果作为社会组织年检、服务承接资质、政策奖补资金发放等依据。

  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六、工作要求

  各街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此项工作作为本年度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认真抓好。要根据《街镇居家养老服务考核表(试行)》、《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考核表(试行)》要求,严格要求,抓好落实,使考核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附件:

  1.  街镇居家养老服务考核表(试行)

  2.  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考核表(试行)

  浦东新区民政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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