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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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实施意见》坚持“稳定就业”总基调,围绕“扩大就业”新目标,强调政策发力的系统性,注重新旧政策的连贯性,破解难点痛点的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的绩效性。《实施意见》提出了包含“保障用工稳定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聚焦重点帮扶就业”“提升能力促进就业”“完善服务优化就业”5大版块,共涉及30条政策66项具体举措,旨在通过稳岗与扩容双向发力、培训与服务双轮驱动、保重点与防风险双侧协同来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稳定和巩固松江当前良好就业形势。

  第一部 稳定就业方面:将服务对象从劳动者调整为服务企业和劳动者并重,更加注重经济政策和就业政策衔接,推动稳定就业工作与保障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用工需求企业发展、与对口地区劳务协作的紧密联动。《意见》强调要落实援企稳岗减负政策,强化对需求企业用工服务,着手组建用工保障服务联盟,帮助企业降本减负稳岗;要通过拓展对口地区劳务协作引流脱贫人员来松就业扩大就业增量,要通过推广共享用工互助调剂盘活就业变量,要通过继续支持浦南企业大龄稳岗稳固就业存量。

  第二部分 在带动就业方面:聚焦G60科创走廊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增补了“本区高等院校教师”“海外留学回国⼈员”“驻松现役部队家属”“在松居住港澳台劳动者”四类新的创业群体,通过构建和完善“家门口”创业体系(全周期创业政策扶持、全领域孵化载体培育、全方位创业能力提升、全链式创服体系、全覆盖创业生态环境),让有志于在松的创业者“敢创业”“能创业”“善创业”,政府社会齐“帮创业”,最终能够“创成业”,从而持续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第三部分 在帮扶就业方面:聚焦高校大学生、长期失业青年、农村劳动力、下岗分流⼈员、刑满戒毒特殊社会回归⼈员、就业困难⼈员、对口协作脱贫就业转移⼈员等重点群体,聚焦新业态、新经济、新平台下激活的就业新动能及日益扩大的灵活就业群体,聚焦公共服务社会化有益补充,分类实施“就业帮扶、就业启航、就业转移、就业分流、就业协作、就业援助、就业安置、就业助推和灵活就业保障”九大工程,托住本区就业基本盘,筑牢社会安定“压舱石”。

  第四部分 在促进就业方面:明确以就业为导向的能力提升途径,旨在通过实施“失业⼈员就业培训联动促进”、“大学生就业见习提质扩容行动”、“青年群体就业训练体验拓展”三项行动,提高培训就业率和就业稳定率。《意见》中就业见习对象上增加了广受关注的自闭症青年“特殊群体”,设置了区级带教费补贴,彰显人文关怀。

  第五部分 在优化服务方面:着力从提升基层就业服务能力、加快公共就业服务数字化转型、推动区校协同联动、夯实社会专家服务支持、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推进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精塑“就在茸城,创享松江”公共就业服务品牌等7项举措,做深、做细、做优松江就业基础工作。

  同时,《意见》对加强组织统筹协调、落实街镇属地责任、强化资金保障监督、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和操作细则制定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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