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日期:2022-12-28 发布日期:2023-01-04 沪府规〔2022〕2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沪府规〔2022〕2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2011年1月27日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沪府发〔2011〕3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请继续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