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养老科技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沪府办发〔2024〕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推进养老科技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6月13日
上海市推进养老科技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本市养老科技创新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初步建成养老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高地,为构建“无处不在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本市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高水平、多层次、个性化养老需求提供科技支撑。创建1个养老科技产业园。建设1—2个高质量孵化器、3—5个企业技术创新中心、1—2个研发测试公共服务平台。引进培育5—10家龙头企业。建设5—10个养老科技产品展示体验基地。完善提升5—10个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照护床位、智慧社区长者食堂、智慧养老科技社区、智慧养老院等养老科技应用场景。初步建成上海市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年均服务老年人超过500万人次。
二、加强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和服务平台建设
(一)加强关键技术攻关
1.智能传感技术。研发抗干扰及高精度数据处理算法等技术,提高可穿戴设备用柔性传感器的体温、血氧、心电等感知能力。研发室内(外)定位与导航、红外高灵敏探测、毫米波雷达感知等定位和高精度识别技术,提高老年人出行、室内移动等实时定位和多模态行为感知能力。(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2.信息和通信技术。研发边缘计算、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无线通信等领域新技术,提高养老机构密集终端无线通信效能,全面提高养老科技产品数据传输、保密、共享和分析能力。(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3.人工智能技术。研发用于语音、人脸、情感、动作识别和环境感知的人工智能模型与算法,研发具身智能、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养老科技产品自主感知、自主学习、自主决策、自主执行等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二)推进重点产品开发
1.生活辅助类产品。开发电子变焦眼镜等助视类、智能降噪骨传导助听器等助听类、智能循迹轮椅等助行类产品,应用自适应环境感知、室内(外)定位与导航、边缘计算等技术,强化人体工学设计,提升产品多场景适配性、舒适性和便携性。(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品监管局)
2.健康服务类产品。开发心梗监测等可穿戴设备和无感睡眠呼吸监测仪等便携设备,应用抗干扰、低延时无线传输、高精度数据处理算法、毫米波雷达感知等技术,提升产品动态监测、实时管理、智能预警等功能。(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品监管局)
3.康复辅助类产品。开发神经功能受损康复等康复类产品和康复机器人、外骨骼机器人等健康促进设备,应用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技术,提升人工智能评估、主被动训练、肢体功能重塑等功能。(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品监管局)
4.安全监护类产品。开发无感防跌倒监护仪等智能监护设备和可视化、智能化一键呼叫报警器等呼叫定位设备,应用多模态行为感知、红外高灵敏探测、视觉跟踪等技术,提升跌倒报警、防走失、紧急呼叫等多场景远程监护功能。(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5.照护服务类产品。开发声控智能护理床(床垫)、护理机器人等自主起居用产品和智能天轨、位姿转换器等护理辅助类产品,应用智能语音识别、运动控制、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产品智能化、自动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局)
6.情感慰藉类产品。开发智能仿生机器宠物、陪伴(社交)机器人等产品,应用语音、人脸、情感、动作识别和环境感知等技术,提升语音识别、音色模拟、情感回应、智能交互、生活协助等功能。(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建设研发测试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养老科技产品研发和测试需求,建设具备软硬件研发、工艺开发、产品认证、检测验证、数据库服务等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包括集成传感器、无线组网和应用平台的半实物半仿真开放式、可替换、可拓展的技术验证和产品研发环境,以及具备小规模真实系统产品试制能力的加工和毫米波雷达、红外传感器、室内无线组网、感知传输等产品性能检测平台等。(责任单位:市科委、市民政局、有关区政府)
(四)建设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针对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模式,面向“医、康、养、护”全场景需求,集聚医疗、康养等养老服务资源,建设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为各区、各街镇养老服务工作的数据共享、事项办理、智慧监管等提供支撑,为老年人提供线上线下相协同的应急响应、安全守护、医养康护、订餐配送、学习娱乐、家庭照护床位等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数据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各区政府)
三、促进创新产品应用示范和推广
(一)加快应用示范。加快全屋适老化智能改造场景落地,促进智能养老科技产品示范应用和智能终端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智慧养老院建设,推进养老服务机构使用护理机器人、康复机器人等养老科技产品。加快在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居民活动中心、数字伙伴计划·微站点等载体中,建设养老科技产品展示体验基地或体验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各区政府)
(二)促进产品推广。支持自主研制的养老科技产品纳入创新产品目录。深化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探索将康复机器人等高端养老科技产品纳入租赁目录,扩大租赁服务补贴覆盖范围。按照规定将养老科技产品或服务纳入本市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在国家医保局的指导下,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治疗性康复辅具按照程序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科委、各区政府)
(三)强化保险保障。拓展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和生物医药产品责任保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科技研发试验和产品纳入相关保险范围。完善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和生物医药产品责任保险补偿机制。加强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产品责任保险的推广和应用。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开发养老科技创新产品商业保险。(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委、市民政局、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
(四)加强市场培育。开展银发科技产品认证,打造养老科技品牌。通过“五五购物节”,上海国际养老、辅具及康复医疗博览会和东方购物频道等推广渠道,促进老年人购买和使用养老科技产品。依托养老科技产品展示体验基地和老年大学等机构,推广养老科技新理念、新技术、新产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科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
四、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一)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利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平台,加强养老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和创新创业服务。举办上海养老科技创新大赛,丰富中国老年福祉产品创意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形式和内容。建设一批养老科技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组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养老机构创新联盟,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支持相关行业领军企业跨界研制养老科技产品。认定支持一批细分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引导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进入上海专精特新专板规范培育。围绕重点应用场景,培育一批链接社区、机构和家庭,提供线上线下服务的平台型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市科委、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关区政府)
(二)建设高质量孵化器。聚焦智能传感、信息和通信、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领域,建设养老科技高质量孵化器,强化与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转移机构的合作联动,推动养老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责任单位:市科委、有关区政府)
(三)打造产业集聚区。依托“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充分发挥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单位的智力优势,建设上海市养老科技产业园,争创国家级银发经济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闵行区政府)
(四)完善标准体系。聚焦硬件接口、数据传输等领域,组织相关协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制定、发布和推广养老科技相关标准,持续推进养老科技相关设备和系统互联互通。建立银发科技标准体系,支撑相关认证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科委)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由科技、民政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供给端和需求端对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协同,为技术攻关、平台搭建、产品推广、园区建设等政策落地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科委、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委金融办、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组织实施养老科技创新专项,支持关键技术、核心部件和软件的研发、应用转化和产品开发,择优资助认证的银发科技产品,支持研发测试公共服务平台和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支持相关产品标准的制定和推广。(责任单位:市科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银行出台针对养老科技的专项信贷政策,开发针对养老科技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探索设立养老科技产业专项基金,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加大科技产品在养老服务机构应用推广支持力度,支持并购重组,推动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有关区政府)
(四)加强人才引育。充分发挥白玉兰等人才计划作用,加快引育养老科技人才。完善养老服务、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康复治疗等专业学科体系,推动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面向养老护理服务人员,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技能培训,并按照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费用补贴。强化养老科技产品科普宣传。加强养老顾问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具备养老科技产品咨询评估能力的服务人才。(责任单位:市人才局、市教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