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关于优化和加强投资促进工作 推动文旅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黄文旅〔2024〕35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上海旅游高品质发展加快建成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黄浦区关于优化和加强投资促进工作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落地,引育更多具有引领性、创新性、前瞻性的优质企业、优质项目,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旅游产业体系,推动各类文旅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培育新型文旅新业态和文旅消费模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以更高水平的政策供给和服务,推动市场主体长期健康发展,促进黄浦区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倾力打造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核心示范区,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黄浦区的企业及其他机构。相关主体须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无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
二、主要举措
(一)促进文旅产业能级提升
1、强化企业引领带动效应。支持企业在文旅产业链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上下游企业集聚,提升区域相应文旅产业能级和规模。经综合评估,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支持。
2、支持文旅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进行国际国内市场拓展,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和交易规模,实现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效增长。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5000万元资金支持。
3、支持文旅企业品牌化发展。支持企业提升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支持。
4、支持文旅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企业以科技为支撑,创新为驱动,以文化创意为核心内容,实现企业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资金支持。
5、鼓励文旅领域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支持国内外文旅领域知名社会组织发挥行业促进和桥梁纽带作用,开展各类具有影响力的行业活动和服务。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200万元项目补贴。
(二)激发文旅产业发展动能
6、支持数字文旅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创新推出数字文旅项目,赋能传统文旅领域,提升传统文旅场馆、行业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价值。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项目补贴。
7、支持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开展商旅文体展融合发展,创新融合方式和路径;支持企业开展文旅与金融和科技的融合发展,创新商业模式和业态。经综合评估,给于不超过500万元项目补贴。
8、支持文旅吸引扩大消费。支持企业开展高品质文艺演出、音乐节、高流量文博美术大展,有影响力的重大体育赛事,以及商旅文体展联合促销活动,有效带动其他消费增长。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9、支持重点产业服务平台和要素市场平台打造。支持企业开展重点产业领域的产融对接、资源整合、人才培育、内容创作等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知识产权、资本等要素市场平台建设,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项目补贴。
10、加大对优质文旅项目的配套资金支持。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上海市支持的文旅产业项目。经综合评估,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区级配套资助。
(三)支持重点文旅产业发展
11、支持旅游会展产业发展。支持企业举办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且引领带动作用强的优质展会和会奖商旅项目;支持企业应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境外营销推广;支持企业参加海外旅游展览和推广活动。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12、支持演艺、影视和音乐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开展国内外精品演艺剧目的首演、首秀及驻场演出;支持开展首演并进行国内外巡演项目;支持有影响力的演艺项目活动实施‘出海’计划;支持开展原创剧目的孵化、制作、演出;支持与演艺活动相关的专业节展、品牌推介以及主题论坛等;支持建设专业剧场。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500万元项目补贴。
支持影视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参加影视节展并获得主要奖项;支持企业在电视台或主要视频网络平台进行首播;鼓励企业影视项目立项;支持企业制作出品内容精良、形式创新的综艺、网剧、微短剧等作品。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音乐产业发展。支持企业举办国内外知名及原创音乐节、音乐赛事等音乐类活动。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500万元项目补贴。
13、支持艺术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建设集艺术创作交易、展览展示、鉴定评估、艺术培训、金融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艺术产业空间综合体,并支持运营管理和功能打造;支持企业举办国内外知名及原创艺术产业活动项目。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500万元项目补贴。
14、支持电竞产业发展。鼓励电竞俱乐部参加国内外电竞职业联赛;支持企业投资建设或改建专业电竞场馆;支持企业举办国内外品牌电竞赛事活动及原创品牌电竞赛事项目。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项目补贴。
15、支持IP授权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开展IP授权的多元化渠道经济变现;支持企业开展原创IP的孵化和市场推广;支持企业开展IP运营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的合作;支持企业进行知名IP线下空间的打造和运营;支持企业借助IP授权媒介将优秀本土企业引入全球市场。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500万元项目补贴。
16、支持广告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广告奖项评选;支持企业举办国际和其他市级及以上的重大广告活动;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广告经营新模式,有效创新传播渠道与营销模式;支持企业打造数字化城市户外广告地标。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项目补贴。
(四)加强文旅产业服务保障
17、加强文旅人才培养和集聚。支持取得显著贡献的文旅人才进一步发展;支持紧缺的专业型、管理型人才的培养、引进;鼓励企业引才,鼓励人才创业;支持开展各类文旅人才主题活动;支持开展文化艺术人才孵化项目。经综合评估,给予不超过500万元项目补贴。
18、营造优质产业发展生态。整合区域行业优质资源,为企业提供品牌宣推、数字化转型等高品质服务;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黄浦联动创新区改革创新举措落地,在区域内探索保税展示状态下的艺术品等先销售后直接办理集中申报手续,增强保税展示业务模式的体验感和便捷性;实施艺术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在海关信用评价基础上,对区域内艺术机构在特定时段或特定额度内的入境展览展示艺术品免予缴纳保证金。
三、保障措施
一是设立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明确产业资金管理职责,加强政策资金拨付管理,由区文化旅游局负责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监督和评估等工作,确保资金管理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二是优化资金分配与使用机制。建立科学的项目评估机制,探索产业生态评估认定。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评审,确保资金投向符合黄浦区文旅服务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支持领域。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灵活采取资金奖励、项目补贴、配套资助等多种支持方式,根据项目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及开展情况给予支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与风险防范。建立健全资金监管体系,加强风险防范,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判和防范,确保资金安全。同时,加强对支持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附则
(一)本办法由黄浦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黄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