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易制毒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读

    

字号:

 1、民用爆炸物品有哪些?

  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根据国防科工委、公安部制定的《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民用爆炸物品共计64种。

  2、剧毒化学品有哪些?

  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剧烈急性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还包括具有急性毒性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剧毒化学品共计148种。

  3、放射性物品有哪些?

  放射性物品,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的豁免值的物品。放射性物品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

  一类放射性物品,是指Ⅰ类放射源、高水平放射性废物、乏燃料等释放到环境后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重大辐射影响的放射性物品。

  二类放射性物品,是指Ⅱ类和Ⅲ类放射源、中等水平放射性废物等释放到环境后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一般辐射影响的放射性物品。

  三类放射性物品,是指Ⅳ类和Ⅴ类放射源、低水平放射性废物、放射性药品等释放到环境后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较小辐射影响的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的具体分类和名录,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告的《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确定。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