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重点举措》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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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普陀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建设,按照《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普陀区推进“人靠谱(普)、事办妥(陀)”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2022年)》要求,紧扣“人靠谱(普),事办妥(陀)”,践行“四到四办换四心”,推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21条重点举措:

  一、聚焦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改革,着力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一)进一步提速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时限

  对新办企业,将办结时限由一个工作日提速至半个工作日。

  对重大项目,实现当场办结、立等可取。

  (二)进一步提升企业住所登记便利度

  支持重点商务楼宇底层公共服务区域开设咖啡店、便利店等办公配套设施,为入驻企业提供便利,提升楼宇服务能级。

  继续扩大场地备案登记范围,进一步梳理一批产权明晰的重点商务楼宇、大型商场等场所进行场所备案,简化备案地址注册企业所需相关材料。

  推进“一照多址”登记改革,企业在本区范围内开设分支机构的,实行经营场所备案,免于办理分支机构。

  (三)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

  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服务。实施连锁食品经营企业评估制,企业申请开办分店时,承诺符合经过评估的设计流程和管理要求,将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直接作出许可决定。

  (四)持续推进“一件事”改革工作

  设立线上线下帮办特色窗口服务,实现“一件事”办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口收件、一网办理、统一发证、一体管理”。

  加大企业高频证照变更联办“一件事”力度,进一步扩大联办许可事项范围,使办理证照更高效、更方便。

  (五)提高“一网通办”网办能力

  在企业设立登记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基础上,依托本市系统改造,将全程网办拓展至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实现网上申报、网上签署、网上核准、网上发照、网上归档等在线办理服务功能,提高企业变更、注销便利化水平。

  实施药品经营企业许可“全程网办”,精简线上提交材料。

  (六)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压缩简易注销登记公示时间,将简易注销公告期从45日缩短至20日。

  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纳入简易注销适用范围。

  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对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无需撤销简易注销公告公示,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可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七)建立完善长效服务机制

  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通过加强新设企业联系回访,定期开展“企业对话圆桌会”等沙龙活动,了解企业需求,以问题为导向,持续优化服务。

  聚焦中以(上海)创新园、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数字广告产业园等重点园区,为园区提供精准服务。

  (八)探索为企业提供“健康体检报告”

  通过预警性指导和精准化服务,提高企业合规经营水平,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二、聚焦市场监管秩序维护能力,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九)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监管

  对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产业,积极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营造开放包容的营商环境。对涉及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审慎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慎用信用联合惩戒。对已纠正违法行为的企业,帮助尽早移出失信“黑名单”,解除信用约束措施。

  (十)打造公平竞争政策环境

  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和限制竞争行为。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涉企政策。

  (十一)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对于信用状况好的企业,降低抽查频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做到“无事不扰”。

  对高风险的食品生产、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提高抽查频次,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守牢民生安全底线。

  三、聚焦城市数字化转型,着力推进“数智普陀”建设工作

  (十二)扩大“电子证照”联动应用场景

  实现电子证照“一照通用”。依托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紧抓“电子证照”联动应用试点契机,以市场主体身份为核心,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载体,归集市场监管领域相关电子许可证,满足新业态、新模式下市场主体的个性化、电子化、数字化“电子证照”应用新场景需求。

  (十三)促进数字广告产业集聚发展

  大力推进普陀区数字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打造数字广告产业示范区。建立普陀区数字广告产业联盟机制,为企业搭建互动交流、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平台,进一步发挥产业集聚链条带动效应,营造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生态。

  (十四)数字赋能提升监管效能

  在食品信息追溯、电梯物联网建设等工作领域持续推进智慧监管,通过远程监控、预警防控等方式,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提升市场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

  (十五)促进在线经济健康发展

  积极推进政企合作,与平台企业共建“数据E通”“消保快通”等项目,打造数字化政企工作平台,为互联网平台企业提供合规性指导和培训服务,促进平台健康发展。

  四、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企业专业化水平

  (十六)提升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水平

  深入开展政府质量奖、上海品牌、质量攻关等项目的培育、引导、奖励工作,提升企业争创一流的积极性,树立一批质量标杆企业。

  从中小企业需求出发,开展基础性质量管理知识教育,增强企业质量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培育一批质量提升梯队。

  以产业园区为重点,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建设,为园区企业提供质量问诊、技术帮扶等综合服务,提升园区服务能级。

  (十七)提升企业标准化发展水平

  指导科研院所等标准化龙头机构,创建上海市标准化创新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引导、培育企业申报“上海标准”标识评价,加快建设标准化服务业高地。

  探索标准化资助“免申即享”。对获得“上海品牌”认证、“上海标准”评价、承担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验收的企业、机构,无需提交证实资料,通过政府部门共享数据方式,自动筛选出符合政策要求的名单,提供标准化资助。

  (十八)促进企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和保护

  与国家知识产权国际运营(上海)平台等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服务指导,促进企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和保护。

  与金融机构、服务机构对接,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等业务,帮助中小微企业拓展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

  (十九)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围绕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知识产权布局,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二十)强化知识产权民事调解

  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支持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知识产权民事保护作用,提高调解效率。

  (二十一)加大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惩戒力度

  围绕“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持续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聚焦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产业,运用“互联网+”等手段,加强对侵权行为的监测监管,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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